第七十章鱼的往事(第2/2页)

她买鱼是用来养的,当然是越有活性越好。

“杂鱼五毛一斤,单买白条,八毛一斤。”大爷望了叶纤红一眼,笑呵呵地答道。

盆里面有白条、小鲫鱼和其它杂鱼,每种鱼价格各不相同。

相对来说,大小均匀的白条,喜欢的人最多,价格自然也贵一些,如果单独买,一块钱一斤也很正常。如果不挑,搭了其它鱼一起买,当然便宜很多。

这个时候大鱼贵,小鱼便宜,很多人吃不起大鱼,只能买小鱼解馋,而白条算得上最受欢迎的品种。

将买来的白条剖好后晾干,下油锅煎得黄黄的,装在盘子里当做下酒菜,非常受欢迎。

连一些饭店,也有这道菜。

而那些杂鱼,特别是手指大小的鱼,味道就一般了,做菜还麻烦,大多数家庭买了后,就裹点面粉,油炸了下酒,跟白条比,味道自然差远了。

这样的做法,一般只能自家人吃,如果招待客人,都嫌拿不出手。

在叶纤红的印象里,以前农村穷,过年买不起鱼,为了讨个年年有余的好彩头,一户人家只会买一条一斤左右的鱼,还是最便宜的鲢鱼,用来待客。

年三十晚,这条鱼就会下油锅煎,一般半熟了就会盛起装碗,怕完全熟了后肉化开,就不是全鱼了。

请祖宗吃过后,这条鱼就收进柜子里。

父母怕小孩子不懂事偷吃,还会一再叮嘱他们,这是用来招待客人的,绝对不能碰。

有客人来串门了,主人就会把鱼蒸一蒸拿来待客。但是主人不管多么热情,都绝不会夹鱼肉给客人。

而客人也很有默契,绝不会去碰那条鱼。

直到每年该招待的客人来得差不多了,那条依然完整的鱼才算完成了使命,在某个日子,女主人第一次伸筷子,把鱼尾巴折断,表示鱼可以吃了。

不过这个时候,鱼因为回锅太多次,早已没了什么鲜味。夸张一点的,甚至有了点霉味,但是一年到头吃不到鱼的孩子,才不管鱼鲜不鲜,被大人挑了鱼刺后,就满足地夹进嘴里。

叶纤红家里的情况也差不多。

记得有一次待客,弟弟拿筷子去夹鱼肉,被妈妈狠狠地打了一下手背,弟弟当时就哭了。

客人也很尴尬,只能夹了一块鸡肉,一起哄弟弟。

不知怎么的,叶纤红忽然想起了这件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