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第2/2页)

黎兆平处理人脉关系的手法,可以用龙晓鹏来形象地举例。这么多年来,黎兆平从来没有少给龙晓鹏好处,如果将这些好处一笔笔记下来,进行一番加法运算,那是一个非常大的数目。如若再用银行的方法进行一番利息计算的话。数目就更加惊人。相反,如果不进行这样的计算,那么,黎兆平施予龙晓鹏的,就是恩惠,到他足以理直气壮地当黎兆平专案的执行人。除了利益之外,黎兆平还利用自己的关系为龙晓鹏做过很多事,龙晓鹏和汪鼎臣竞争纪委副书记,黎兆平在关键时刻出了手。事成后仅仅只吃了龙晓鹏一餐饭而已。龙晓鹏的儿子考大学差几分,黎兆平出面将他录到了雍州大学,事成后龙晓鹏请校长吃饭,埋单的还是黎兆平。这样的事很多,和贪污受贿扯不半点关系。而这么多年来,黎兆平最多也只不过通过龙晓鹏过问一下某件案子,或者替某个人一句话而已。

在整个江南省官场,黎兆平有大量这类施过恩却没有任何索取的关系。当然,黎兆平也不蠢,他一旦需要索取的时候,肯定就是一笔大生意,而人家将这笔生意给他,只不过顺水人情,并不违反原则,甚至就这桩生意来,不存在丝毫经济来往。

除了这一类事情,就算陆敏想和龙晓鹏配合,也没有可以定性的证据。

另一方面,龙晓鹏确实今陆敏进退不得。中国的生意人,有几个没有问题?如果真的对她立案侦查,她敢拍着胸脯自己清白吗?她不能。而龙晓鹏这样的人,翻脸肯定是要翻脸的,就算她真有什么证据,帮助他们坐实了黎兆平的罪名,龙晓鹏会放过她?她不敢相信。

龙晓鹏没有出面找她的时候,她还真想过,是否可以利用这种办法自保。现在,龙晓鹏真的出面找她,反倒提醒了她,自己和黎兆平,其实早已经套在了同一根绳子,既跑不了他,也跑不了她,谁都别想独善其身。

卢新华他们决定控制周萸的时候,发现周萸请假了,已经好几天没来单位班。他们不知道,有人抢在他们前面将周萸控制了起来,而控制周萸的幕后策划,是黎兆林。

黎兆平被双规之初,黎兆林觉得天塌地陷,完全没有方略。几天之后,舒彦开始过问这件事,他似乎到了某种曙光,可那也仅仅只是某种侥幸的想法,他并不完全相信舒彦有足够的能量将哥哥弄出来。随后,他知道这件事与一个叫周萸的女人有关,并且仅仅涉及五万元,他便认定,这是一起栽赃案,只要撬开周萸的嘴,一切便能大白于天下。从那时开始,他进行了一番策划,并且开始实施这一策划。舒彦拿到省检的文件之后,他甚至觉得,用不了几天,哥哥便能出来。

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他的预想发展,整个案件,明明是周萸在栽赃陷害,舒彦却不同意将事情摆到桌面来。龙晓鹏显然参与了阴谋,还违反原则,在没有定性的情况下,将黎兆平双规,大搞刑讯逼供。以黎兆林的性格,他要将相关的证据,直接送到中纪委甚至送到全国人大去。可舒彦不同意那样干。

他不明白舒彦到底怕什么。人都已经关进去了,如果不快点想办法弄出来,变数随时都会发生,此事还有什么好顾忌的?

对于黎兆林的疑问,舒彦仅仅只是一句:这件事涉及到官场很多东西,而官场太复杂,一时也对你不清。你相信我,我会处理好的。

舒彦这话,其实已经得非常明确,并不是对别人不清,而是对黎兆林不清。和他的哥哥黎兆平相比,黎兆平无论哪个方面,都差太远了。而这件案子,叉实在太敏感。比如,黎兆林认为,那些录像资料已经证明,周萸根本没有汇五万,汇款的另有其人。这难道还不能明是阴谋?舒彦怎么对他解释?第一,仅凭那段录像,可以怀疑周萸并不是汇款人,却不能证明是栽赃。第二,就算能够证明周萸是栽赃,也无法终止这一案件。因为毕竟有五万贿款,龙晓鹏等人,也是在查这五万贿款,如果不能证明这笔钱就是龙晓鹏栽赃,就不能他们办案是非法。理论,他们所做的一切,其实都是在证明黎兆平的清白。目标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