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赊账(第3/3页)

第二天早上,周六,利玛斯要杂货商赊账。他要求人家赊账的方式很笨,一点也不讲究提要求的技巧。他拿了六七样东西,总价值不超过一镑。店员把东西包好放进他的购物袋后,他说:“你还是过几天把账单送给我吧。”

杂货商费劲地挤出一丝笑容说:“那样恐怕不行。”说话中对他的称呼也省了。

“为什么不行?”利玛斯问,他身后排队等待结账的人们开始躁动不安起来。

“不认识你。”杂货商说。

“别犯傻了。”利玛斯说,“我来这里买东西有四个月了。”杂货商的脸色变了。

“没有银行的信用咨询,我们不能赊账。”那人说。这时,利玛斯开始发脾气了。

“你别胡说八道,”他喊道,“至少一半来这里买东西的人,连银行的门都没有进过,根本就没有什么银行信誉担保。”听他这样说,旁边的人对他都很气愤,尽管他说的是事实。

“我不认识你,”杂货商不客气地说,“我也不喜欢你。你现在就滚出我的店。”边说边去抢利玛斯手上紧握的购物袋。对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后来人们的说法就有分歧了。有人说,杂货商为了夺回袋子,推了利玛斯,有人说没有推。反正不管推了没有,利玛斯确实打了人。很多人回想起来,那时候他右手还拿着购物袋。他好像没有用拳头,而是用左手掌斩了过去,非常地迅速。左手肘跟着击中,杂货商马上像个木头一样倒下不动了。后来法庭上认定杂货商受了两处伤,并且被告也没有否认。第一下打得杂货商颧骨骨折,第二下使他下巴脱臼。报纸对这个案子报道得够详细,但也没有过分渲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