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丽兹(第3/4页)

“她在把这件事告诉她母亲,”丽兹说,“她什么都要告诉她妈妈,也经常在电话里谈论我。”

克莱尔小姐对利玛斯如此痛恨,以至于她觉得简直没法和他说话。有天他吃中饭回来,在他工作梯的第三格上发现一个信封,信封上把他的名字写错了。他拿着那只装钱的信封,第一次主动走到她面前说:“克莱尔小姐,你把我的名字写错了两个字。”她在那里不停地颤抖,两眼乱转,胡乱地摆弄着手中的铅笔,直到利玛斯离开。随后的几小时里她又鬼鬼祟祟地打了很长时间的电话。

利玛斯在图书馆工作三周后的一天,丽兹请他去吃晚饭。她是在那天下午五点,装着心血来潮的样子请利玛斯去的。她似乎知道,如果请他明后天去吃饭的话,他可能会忘记。所以她在五点的时候问他,利玛斯开始好像还不太情愿,最终还是接受了她的邀请。

他们在雨中走到她的公寓。欧洲的城市风格差别不大,让人分不清这里是伦敦还是柏林。石头铺成的路上,积水中有光怪陆离的倒影,车辆在潮湿的街道上沉闷地行驶着。

有了第一次,以后利玛斯就经常去她住处吃饭了。她叫他去,他就去,她经常请他去。他的话一直很少。她知道利玛斯肯来吃饭后,常常在早上去图书馆上班前就把餐桌布置好,有时候把蔬菜也事先准备好,还准备好餐桌上的烛台—她喜欢烛光。她知道利玛斯肯定是个有很多隐情的人,预感到利玛斯有一天会因为某种她不知道的原因不辞而别,并且会再也见不到他了。她试图把她的感觉告诉他,有天晚上她说:

“你想走就走,我不会缠着你,阿历克。”他那棕色的眼睛盯着她看了一会儿,“我走的时候会告诉你的。”他说。

她的公寓是带厨房的一室一厅。厅里有两把扶手椅和一个长沙发,还有一只放满平价书的书橱。都是些经典名著,她也从没有读过。

晚饭后,她就和他聊天,他则躺在长沙发上抽烟。她说话的时候,也不知道他听进多少,她也并不在意。她会跪坐在沙发边,握着他的手放在自己脸上,和他说话。

有一天晚上,她对他说:“阿历克,你有什么信仰吗?不要笑—告诉我。”她等他回答。

他终于开口了:“我相信:去市中心要乘11路公交车,并且不相信开车的人是上帝。”

她像是认真地思索着,最后她又问:“那你到底相信什么呢?”

利玛斯耸了耸肩。

“你肯定相信什么吧。”她坚持地问道,“比如说上帝,我知道你有信仰的,阿历克。你有时候的神情给人的印象是,你肩负着特别的使命,就像传教士那样。阿历克,你不要笑,我说的是真的。”

他摇了摇头。

“对不起,丽兹。你搞错了。我不喜欢美国人和公立学校。我也不喜欢那些阅兵队列,和那些参加阅兵式的士兵。”接着他认真起来,加了一句,“我还不喜欢谈论人生。”

“可是,阿历克,你还不如说……”

“我应该再加一句,”利玛斯打断她的话,“我不喜欢别人教导我应该怎样思考问题。”她知道他快要生气了,可她还是忍不住继续谈论这个话题。

“那是因为你不想思考问题,你不敢去思索。你的脑子中毒了,有着太多的仇恨。阿历克,你其实是个狂热的信徒,我知道这一点,可我不知道你信仰什么。当然你并不想把你的狂热传染给别人,那样反而对你更不利。你很像一个发誓要复仇或者要做什么事情的人。”棕色的眼睛盯着她,利玛斯开口说话时,她被他的语气吓坏了。

“如果我是你的话,”他生硬地说,“我就不管别人的闲事。”

接着他又露出微笑,那种坏坏的笑。他以前没有这样笑过,丽兹知道他是在施展他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