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迟取券毛烈赖原钱 失还魂牙僧索剩命(第6/6页)

可见欺诈之财,没有得与你入己受用的。阴司比阳世间公道,使不得奸诈,分毫不差池。这两家显报,自不必说。只高公僧人,贪财利,管闲事,落得阳寿未终,先被焚烧。虽然为此搅破了毛氏一家,却也是僧人的果报了。若当时徒弟们不烧其尸,得以重生,毕竟还与陈祈一样,也要受些现报,不消说得的。人生作事,岂可不知自省?

阳间有理没处说,阴司不说也分明。

若是世人终不死,方可横心自在行。又有人道这诗未尽,番案一首云:

阳间不辨到阴间,阴间仍旧判阳还。

纵是世人终不死,也须难使到头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