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5/8页)

斯波德没应声,只是重重地喘气。这不能怪他,真的,换作我也是一个反应,但那动静叫人不爽,我很希望他不要这样。同时他还牢牢地盯着我看,我很希望他也不要这样。他面红耳赤,鼓着双眼,我有种奇怪的错觉,好像他的头发根根直竖,“像愤怒的豪猪身上的刺毛一样森然耸立”[3]——这是吉夫斯的原话,那次他跟我讲八爷·丰吉-菲普斯发现押的宝打了水漂就是这么个反应:他在纽马克特春季赛马会上投了一大笔银子,结果那匹马只跑了个第六。

我记得有一次跟吉夫斯闹了点小别扭,从职介所雇了个人顶替他。这家伙跟着我还不到一个礼拜,有天晚上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放火烧了房子,还举着切肉刀扬言要把我切成一块块,说他好奇我内脏的颜色,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到目前为止,我一直把这段经历看作是人生中最艰难的坎儿,现在我发现它只能屈居第二。

我说的那位老兄,头脑简单,没念过什么书,斯波德呢,是出身优渥,教养良好,但很明显,这两位的灵魂在同一点上取得了共鸣。在别的话题上他们想必不会有什么共同观点,但对于我内脏颜色的好奇心上,他们是不谋而合。唯一的区别在于,我那下人打算用切肉刀来挖掘,而斯波德似乎认为赤手空拳足以胜任。

“夫人,请回避一下。”斯波德说。

“我这才刚到呢。”达丽姑妈回答。

“我要把这家伙揍个半死。”

用这种态度和我这老亲戚说话可大大不对。她特别维护本家人,并且我也说过,对伯特伦更是宠爱有加。只见她脸色一沉。“不许你碰我侄儿。”

“我要打碎他每一块骨头。”

“我决不让你得逞。你也敢想!你小子,哟!”

她说到最末一句的时候抬高了声调,原因是斯波德此刻突然向我迈了一步。

只见他双眼冒火,八字胡挓挲着,更不必说他还咬牙切齿、恶意地转动拇指,这一步中的种种本会叫我翩然而去,像慢动作的芭蕾舞女郎。要是放在刚才,结局一定如此。但是我没有翩然而去。我定定地站着,稳如泰山。有没有抱起膀子我记不得了,但我清晰地记得,我嘴角微微浮起了一抹顽皮的笑。

这一刻钟里我冥思苦想都没有完成的事,达丽姑妈一个单音节的“哟”就解决了——它替我打开了记忆的闸门。吉夫斯的话一下涌了出来。前一秒我还大脑一片空白,这一秒记忆喷涌而出,拦都拦不住。这也是很稀松平常的。

“等一下,斯波德,”我静静地说,“稍等一下。你先别狂,不妨告诉你,我知道优拉丽的事。”

效果简直惊天动地。我觉得自己像按下电钮,炸开了煤矿似的。要不是出于我对吉夫斯的绝对信任,早就料到效果一定不俗,我必定会大大惊异于该声明对此人的影响。看得出,这下正中要害,叫他起伏不定,像只搅蛋器。他退后一步,好像被烫了一下,脸上慢慢浮起惊惧交加的神情。

看到这一幕,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以前在牛津的一桩经历,那时年少轻狂啊。当时是“八人划船周[4]”,我和某个姑娘在河畔散步,她叫什么是记不得啦,总之当时传来一声犬吠,一只孔武有力的大狗向我们扑来,只见它兴头十足,明显不安好心。我正祈祷上苍保佑,同时感慨这法兰绒裤子被撕咬过后,那三十镑是白花了。我那同伴气定神闲地等到看清了这畜生的眼白,说时迟那时快,对着狗脸撑开了手里的日本花纸伞。这狗见状连翻了三个后空翻,就默默回去过它的小日子了。

罗德里克·斯波德虽然没有做后空翻,但除此之外,他的反应和那只狼狈的大狗是别无二致。他先是站在那里目瞪口呆。然后他说了一句:“啊?”再然后他把嘴巴拧起来,估计就是他心中一笑泯恩仇的笑吧。再再然后他做了六下吞咽动作——也可能是七下,好像被鱼骨头卡住了。最终他开口了。他的声音很像是传说中的鸣鸠呼妇,而且还是异常驯服的斑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