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6/11页)

“这个哈罗德是何许人也?”

“村里的助理牧师。”她望着巴塞洛缪说,“可爱的助理牧师要去讨厌的丑八怪警官那里偷警盔啦,酱妈咪会好高兴好高兴的,对不对?”

大概是这么个话儿吧。她那种土语我自然学不来。

我瞪着这个小笨鸟,震惊于她的道德观——勉强这么叫吧。知道吗,我对女性理解越深,就越发觉得应该有条法律。真得管管这半边天,否则整个社会必将轰然倾废,到那时咱们不知得怎么傻眼呢。

“助理牧师?”我说,“可是史呆,你总不能叫助理牧师跑去偷警盔呀。”

“为什么?”

“呃,这很不寻常。这可怜的老兄会被褫夺法衣的。”

“褫夺法衣?”

“牧师偷东西都是这么办的。要是你指派圣哈罗德犯下这可怕的差事,不可避免就是这个下场。”

“这件差事哪里可怕了?”

“难不成说这种事助理牧师做起来很自然?”

“是啊。哈罗德最拿手了。想当年他在莫德林学院,那是他还没进教会的时候,可是个捣蛋鬼。这都是家常便饭。”

听她提到莫德林,我来了兴趣。那可是我的学院啊。“他是莫德林出身?哪一届的?可能我认识呢。”

“你当然认识。他老说起你,听我说你也要来,他可高兴了。哈罗德·品克。”

我大吃一惊。“哈罗德·品克?老没品哥·品克?天哪!我最好的哥们儿啦。我就常寻思他跑哪儿去了。原来是偷偷跑去当助理牧师了。果然是贫富不相知,世界上一半的人都不了解剩下那四分之三半哪。没品哥·品克,天!你是说,老没品哥现在以拯救灵魂为生[8]?”

“当然,而且相当称职,上边很器重他,随时可能升他做牧师,然后他就要蹿起来啦,总有一天能当上主教。”

此刻,那种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兄弟的兴奋感消失了。我再次想到现实问题,从而严肃起来。

至于我为什么严肃,原因如下:史呆说得倒好,什么这种事没品哥最拿手。她是不如我了解这个人。我看着哈罗德·品克走过性格形成的岁月,因此深知他的为人:高高壮壮,呆呆笨笨,像只纽芬兰小狗,满腔热忱,不错,总是努力向上,也对,可就是永远达不到标准。总之,要是有机会搞砸某项计划陷自己于水深火热之中,他绝对不会放过。想到他要去执行窃取奥茨警官头盔这项艰巨的任务,我的血液瞬间凝固了。他的成功概率绝对是零。

我回忆起没品哥年轻的样子。他的体型颇有点像斯波德,一直为大学橄榄球队效力,还进过国家队。说到将对手摔进泥坑,再穿着钉靴踩踏其颈部,他这门技术几乎鲜有人超越。要是想找人帮我对付疯牛,他是最佳人选。或者我不幸被困“秘密九人”的地牢,我最喜闻乐见的就是哈罗德·品克牧师从烟囱跳出来救我。

但是单有肌肉和筋骨并不代表可以去偷警盔。那需要的是谋略。

“是吗?”我反问,“要是他从教区会众那里偷警盔被逮到,那可有大把机会做忏悔教的主。”

“他不会被逮到的。”

“他一定会被逮到。在母校的时候他没有一次不被逮到,好像他根本不懂什么叫随机应变。放手吧,史呆,你得抛弃这个计划。”

“我不。”

“史呆!”

“不,这戏一定得演下去。”

我只好放弃。看得出,再劝她别做什么女孩家的白日梦也只是白费工夫。观察发现,她的脑筋和罗伯塔·威克姆一样,此女曾趁我在某乡间别墅做客期间,劝我半夜摸进另一位客人的卧室,用一端装有织补针的手杖刺破人家的热水袋。

“哎,要是注定如此,那就由他去吧,”我表示无可奈何,“不过至少要提醒他记住,偷警盔的时候,一定要先向前推一下,然后再向上提,否则对方的下巴就要勾住松紧带。我当时就是因为忽略了这一精要,才导致兵败莱斯特广场。勾住松紧带,那警察回身一抓,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儿,就已经身陷被告席,对你沃特金舅舅念叨‘是阁下、不是阁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