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3/3页)

由唐家出来,他觉得心中充实了些,仿佛是已经抓到了点什么似的;无论怎说吧,拿到老唐就得算是事情有了头儿,不忙,慢慢的一步一步的走,能利用老唐就能在济南立住了脚,这不会错!

回到宿舍,青年会的干事过来拜访,请他作一次公开的演讲。他不愿意伺候青年会的干事,可是这总得算头一次有人表示出敬重博士的价值,似乎又不便严词拒绝。再说呢,开始在济南活动,而先把名声传出去,也不能算完全没有作用。他答应了给讲一次“留美杂感”,既省得费工夫预备,又容易听得懂。答应了之后,他不但不讨厌青年会干事了,反倒觉得痛快了些;那个干事开口博士长,闭口博士短,使他似乎更当信赖自己,更当拿起些架子,“博士”到底比什么也响亮受听。假如人人能象青年会干事这么敬重他,他岂不马上就能抖起来;他几乎有点要感激那个干事了。

为这个讲演,他想应当去裁一套新洋服。头一次露面,他得给人们一个顶好的印象,不但学问好,人也漂亮。谁晓得由这一个演讲会引出什么好机遇来呢?即使是白受累,什么也弄不到,那也没什么,新洋服是新洋服,总要裁一身的。刚才要买条新领带而打了退堂鼓,现在决定了去作新衣裳,到底青年会干事不是完全没用,会帮助自己决定了这件事。决定作一件事总是使人痛快的,他不再去思索,就这么办了。

到阅报室去看了会儿报,国事,社会新闻,都似乎与他没什么关系。随便的看完一段,他就想到洋服的颜色与式样上去;这身新洋服是新生命的开始,必须作得便宜,体面,合适。把自己先打扮好了再说,自己是一切。想了会儿,再去看一段报,他觉得那最悲惨的新闻,与最暗淡的消息,都怪有趣,仿佛是读着本小说那样可以漠不关心。

看完报,柜台前面已经放好“文博士主讲”的广告牌。他只看了一眼,大大方方的走出去,怪不好意思,可是挺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