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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范达因之后介绍到日本的杰作,与其说在文学方面表现出色,仍然是在诡计或构架上有独创之处。菲尔伯茨如此,克劳夫兹如此,巴纳比·罗斯亦是如此。此外如克里斯托弗·布什、斯加雷德[1](不是已有日译版的《后湾谋杀案》〈The Back Bay Murders〉,而是未译的《安吉儿家杀人事件》〈Murder Among the Angells〉)、G.D.H.科尔[2]《百万富翁之死》等作家让人印象深刻的作品,或多或少都在诡计方面有所创新。最近我读到的作品中,卡尔的作品也是如此,艾利希的《幻之女》在某种意义上也一样,老作家克里斯蒂的新作《无人生还》姑且不论是否为杰作,却是一部她努力在诡计上找出新意的绝佳例证(据说这部作品已由勒内·克莱尔[3]导演拍成电影)。换言之,透过这些实例,我发现看似走入死胡同的诡计,似乎枯木逢春,还有独创的可能性。这是第一个理由。

第二个理由也是来自于多年的读书经验,我强烈地感觉在着眼于谜团设置和符合逻辑性解谜过程的旧式侦探小说中,比起其他任何文学方面的条件(不过文章不成熟、不像样的小说作品不值一提。这里讨论的并非那种初级教科书的层次),它的价值更要看诡计是否具备出色的独创性以及整体情节的安排是否巧妙。这在刚读完的那一刻体会并不深,因为会被其他要素迷惑其中,有时候即使是诡计幼稚、情节安排粗糙的作品,读完的时候也会觉得佩服;但随着时间流逝,这些附加物的记忆会逐渐淡去,只剩下最关键的诡计留在脑海中。每每想起那部作品,立刻浮现脑海的是独创的诡计和情节。在挑选世界十大杰作时,还是会先想到这类印象深刻的作品(据我所知,只有一个例外,那就是西姆农的两三部作品。这一点我会在后面说明)。

目前我心目中十大杰出长篇侦探小说大致如下:菲尔伯茨《红发的雷德梅因家族》、勒鲁《黄屋奇案》、范达因《主教谋杀案》、埃勒里·奎因《Y的悲剧》、本特利《特伦特最后一案》、克里斯蒂《罗杰疑案》、卡尔《疯狂帽商之谜》、米尔恩《红屋之谜》、克劳夫兹《桶子》、科尔《百万富翁之死》。每一部都堪称文学作品,能与纯文学匹敌,但在情节与诡计的独创上,其他领域都找不到类似的例子,是侦探小说中出类拔萃的作品。而我的这十大杰作绝非什么特异的选择,和往年《新青年》的十大投票结果或奎因的杂志Mystery League的读者投票结果差异不大,是众所公认的杰作。榜中的卡尔与科尔的作品是以往的十大排行榜中所没有的,是最近才被我加进来的,遴选标准与其他作品没有任何不同。

〔注〕这十大杰作中没有爱伦·坡、柯南·道尔等古典作品。因为近代的长篇与古典作品的性质略有不同。此外,也没有道尔、切斯特顿、贝利等短篇作家的作品。因为长篇与短篇很难相提并论,而现代侦探小说的主流是长篇。那么西姆农呢,我想也有人认为比起上述十作,西姆农的《超完美斗智》(La Tete d'un Homme)更要优秀许多。可严格说起来,《超完美斗智》的风格无法和前面的十部相提并论。就简单说一点,首先《超完美斗智》在谜团设置与解决方面,与侦探小说原本的趣味有些偏离,它的着力点不在这里。此外,如果要享受这类趣味,不必刻意在侦探小说类别中寻找,其他文学类别中,有太多《超完美斗智》望尘莫及的优秀作品(如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相较之下,像前述十部那样将重点置于谜团设置与解决的作品,在其他文学类别中找不到类似的例子。至于我,以一般小说的角度,则欣赏《超完美斗智》更甚于上述十部,但在选择十大侦探小说时,我不想对它破格以待,因此将其置于榜单之外。勒布朗的《813》也是,我在另一个不同的角度和层面上将之视为最高杰作——是最佳的侦探味浓厚的通俗冒险小说,所以同样将它置于榜外(不过这只限于严格选择十大杰作的条件下,在笼统地谈论对侦探式文学的好恶时,我并不会特别将西姆农与勒布朗区分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