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探趣味

这里所谓的侦探趣味,是侦探小说式的趣味,要说是猎奇趣味也无妨。也是有人说过的,这是沉溺于猎奇的兴趣。我想只要人还有好奇心,这种爱好就不会有消失的一天。

这一方面意味着怪奇、神秘、恐怖、疯狂、冒险、犯罪等趣味,另一方面也意味着顺利克服这些不可思议、秘密、危险的明快理智的趣味。这些要素汇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侦探趣味。

除了爱伦·坡、柯南·道尔等作家写的侦探小说以外,经常被拿来举例的陀思妥耶夫斯基等作家,也有非常多符合侦探趣味的作品。不,可以说没有一篇文章不带有侦探趣味的。经常有人说“不可以用情节读小说”,这里所说的情节,我认为从某些角度来看,指的就是侦探趣味。

在西方,爱伦·坡被视为侦探小说的鼻祖,但在他之前也有霍夫曼[44]、巴尔扎克、狄更斯、维多克[45]的侦探录等;至于东方,日本有大冈政谈[46]风格的作品,也有鼻祖西鹤[47]的《樱阴比事》(类似于中国的《棠阴比事》)。记述诈欺故事的有中国的《杜骗新书》、《骗术奇谈》,日本则有《昼夜用心记》、《世间用心记》,总之从相当古老的时代开始就有类似侦探小说的东西了。

论到古老,追溯到更久以前,甚至在神话中也能嗅出侦探趣味。这我在其他文章中也提到过,在日本神话中,例如太阳神天照大神闭关在洞穴中不愿出来的时候,天钿女命在外面跳舞,其他的八百万众神应和着喧哗欢闹,以引诱出天照大神,这就是一种诡计,是侦探小说中常用的元素。有趣的是,爱伦·坡用过相同的诡计写过一篇侦探小说,短篇《失窃的信》中,侦探雇来地痞,让他们在屋外大叫“失火了、失火了”,趁着主角的注意力被吸引窥看窗外的时候,不着痕迹地取回了关键的信件。在柯南·道尔的《波希米亚丑闻》(A Scandal in Bohemia)等作品中,同样的诡计甚至构成了全篇的中心趣味。虽然是细枝节末,但神话与侦探小说用了相同的诡计,这一点我觉得很有意思。

此外,须佐之男尊[48]利用八个瓮的诡计消灭大蛇的故事,也可以说带着一种侦探趣味;还有虽然不是神话,但有人类历史以来,在钦明帝[49]的时代,来自肃慎[50]的贡使曾经以乌羽上表天皇。不知道乌羽指的是黑布还是黑羽,总之上面什么文字都没有,无人能够解读,朝廷大为困扰;此时朝臣王辰尔将其放到釜上让蒸汽烘烤,顺利读到了内容,此事见于《日本书纪》[51]。那应该是利用类似今天的隐形墨水所写的暗号,不过从这故事里可以看出侦探趣味的重要元素——暗号,从相当古老的时代开始就有了。

说到暗号,西方的希腊和罗马从古代起就经常使用暗号。据普鲁塔克[52]说,当时国王与上了战场的将军利用一种叫做“密码棒”(Scytale)的东西进行秘密通信。国王与将军各持有一根同样粗细的棒子,写信的将长长的羊皮纸卷在棒子上,在重叠处书写文字,收信的将信纸卷在同样粗细的棒子上阅读。如果没有这根棒子,就读不出内容,如此秘密便无从泄露。西方的暗号发展得非常快,也出版了数量惊人的研究著作。有一段时期,暗号甚至成了宫廷的重要技术,像查理一世就亲自构思过新暗号,以此闻名。

话题扯远了,总而言之,构成侦探趣味的元素自古以来就扮演着相当重要的角色。

说到侦探小说,总会给人一种不入流的印象,这个名称害它吃的亏无法估量。侦探这个词语,会直接让人联想到窃贼和刑警,这一点最糟糕。侦探小说的内容不一定就是官兵捉小偷,里头即使有窃贼登场,描写的也是窃贼的心理、侦探精巧的推理,重点并不在窃贼或刑警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