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蟋蟀]

陆蠡

本文收入在陆蠡的散文集《海星》。陆蠡是天台人,而天台人每年农历的大暑至中秋,民间都有“打油奏”即“斗蟋蟀”的习俗。1936年7月20日,他在《海星》后记中说:“开始写这些短篇,是在一九三三年的秋天。因了一种喜悦,每次写两三百字给比我年轻的小朋友们看的。不久成了三篇五篇十几篇,一位朋友替我拿去发表了……《海星》是我所写的第一篇,所以把它取作书名了。”

小的时候不知在什么书上看到一张图画。题的是“爱护动物”。图中甲儿拿一根线系住蜻蜓的尾,看它款款地飞。乙儿摇摇手劝他,说动物也有生命,也和人一样知道痛苦,不要残忍地虐杀它。

母亲曾告诉我:从前有一个读书人,看见一只蚂蚁落在水里,他抛下一茎稻草救了它。后来这位读书人因诬进下狱,这被救的蚂蚁率领了它的同类,在一夜工夫把狱墙搬了一个大洞,把他救了出来。

父亲又说:以前有一个隋侯,看见一只鹞子追逐着黄雀。黄雀无路可奔,飞来躲在他的脚下。他等鹞子去了,才把它放走。以后黄雀衔来一颗无价的明珠,报答他救命的恩德。

在书上我又读到:“麟,仁兽也,足不履生草,不戕生物。”

所以,我自幼便怀着仁慈之意,知道爱惜它们的生命。我从来不曾用线系住蝉的细成一条缝似的头颈,让它鼓着薄翅团团转转的飞。我从来不曾用头发套住蟋蟀的下颚,临空吊起来飕飕地转,把它弄得昏过去,便在它激怒和昏迷中引就它们的同类,促使它们作死命的啮斗。我从来不曾用蛛网络缠在竹箍上,来捉夏日停在墙壁上的双双叠在一起的牛虻。也从来不曾撕断蚱蜢的大腿,去喂给母鸡。

在动物中,我偏爱蟋蟀。想起这小小的虫,那曾消磨了多美丽的我的童年的光阴啊!那时我在深夜中和两三个淘伴蹑手蹑脚地跑到溪水对岸的石滩,把耳朵贴在地上,屏住气息;细辨在土磡的旁边或石块底下发出的瞿瞿的蟋蟀的声音所来自的方向。偷偷跑上前去,用衣袋里的麦麸做了记认,次晨在黎明时觅得夜晚的原处,把可爱的虫捉在手里。露濡湿了赤脚穿着的鞋,衣襟有时被荆棘抓破,回家来告诉母亲说我去望了田水回来,不等她的盘诘,立刻便溜进房中,把捉来的蟋蟀放在瓦盘里,感到醉了般的喜悦,有时连拖泥带水的鞋子钻进床去,竟倒头睡去了……

我爱蟋蟀,那并不是爱和别人赌钱斗输赢,虽则也往常这样做。但是我不肯把战败者加以凌虐,如有人剪了它们的鞘翅,折断了它们的触须,卑夷地抛在地上,以舒小小的心中的怨愤。我爱着我的蟋蟀,我爱它午夜在房里蛩蛩的“弹琴”,一如我们的术语所说的。有时梦中恍如我睡在碧绿的草地上,身旁长着不知名的花,花的底下斗着双双的蟋蟀;我便在它们的旁边用粗的石块叠成玲珑的小堆,引诱它们钻进这石堆里,我可以随时来听它们的鸣斗,永远不会跑开……

我爱蟋蟀,我把它养在瓦盘里,盘里放了在溪中洗净了的清沙,复在其中移植了有芥子园画意的细小的草,草的旁边放了两三洁白的石块,这是我的庭园了。我满足于自己手创的天地,所谓壶底洞天便是这般的园地更幻想化的罢了,我曾有时这样想。我在沙中用手指掏了一个小洞,在洞口放了两颗白米,一茎豆芽;白米给它当作干粮,豆芽给它作润喉的果品。我希望这小小的庭园会比石滩上更舒适,不致使它想要逃开。

在蒙蒙的雨天,我拿了这瓦盘到露天底下去承受这微丝般的烟雨,因为我没有看到露水是怎样落下来的,所以设想这便是它所喜爱的露了。当我看到乌碧的有美丽的皱纹的鞘翅上蒙着细微的雾粒,微微开翕着欲鸣不鸣似的,伴着一进一退地颤抖着三对细肢,我也感到微雨的凉意,想来抖动我的身躯了。有时很久不下细雨,我便用喷衣服的水筒把水喷在蟋蟀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