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米•艾略特•邓恩 事发之后五日(第2/5页)

埃伦雷霆万钧地在电视上现了身,一双怒目睁得好似“猫王”一般炯炯有神,我立刻知道有好戏看了。屏幕上出现了几张我的照片,看上去艳光四射,随后是尼克在第一次新闻发布会上的一张照片,他的脸上露出一缕魅惑的笑容,看上去与该场面极不融洽。埃伦带来了一则消息:警方已经在多个地点搜寻了这位“年轻美貌、备受宠爱的女子”,但至今仍然一无所获;与此同时,她还带来了另一则消息:尼克已经给自己下了套。各方面正在搜寻我的下落,他却跟一位八竿子打不着的路人拍上了照片,显然正是这一点引得埃伦上了钩,看得出她对此真是一腔怒火。照片中的尼克摆出一副招蜂引蝶的姿态,一张脸紧贴着陌生女人的面孔,仿佛两人正在共度欢乐时光。

瞧瞧这个傻瓜,我真是开心得不得了。

埃伦•阿博特正揪着我家后院直通密西西比河这件事不放,我听了有些好奇:难道尼克电脑上的搜索记录已经走漏了风声?我倒是已经确保他的电脑搜索过密西西比河上的水闸和水坝,谷歌的搜索记录里还曾经把“密西西比河浮尸”当作关键词。坦率地讲,密西西比河确实有可能把我的身子一路卷到海里去,尽管这种事情概率不大,但毕竟有过先例。实际上,我为自己感到几许悲哀,想象着自己苗条苍白、一丝不挂的身体漂浮在水波之中,一条光溜溜的腿上沾满了蜗牛,头发好似海藻一般四散开来,一直漂到海中渐渐沉底,身上的肌肤一缕又一缕无力地剥落,一身血肉渐渐溶入水中,最后只剩下一副骨架。

不过我的想法也太浪漫了一点儿,在现实生活中,如果尼克真的动手杀了我,我想他只会把我的身子装进一只垃圾袋,然后驱车开到方圆六十英里内的某个垃圾填埋场一扔了事,他甚至还会随手多带几样本来就要扔的东西,比如带上那个坏了却懒得去修的烤面包机,再带上他一直想扔的一摞家用录像带,好让那一趟去得更划算一些。

我也正在学习如何活出效率:如果一个女孩已经“不在人世”的话,那她少不得要算着钱过日子。在下定决心销声匿迹之后,我曾经给自己留足了十二个月的时间来做好计划并存好现金,随后才真的销声匿迹。大多数谋杀案的主事人落入法网都是因为一点:他们没有那份自控力去耐心等待。眼下我共有现钞10200美元,如果这10200美元是在一个月之内取出来的话,人们只怕早就已经瞧出了端倪,但我用尼克的名义办了那些信用卡,不仅让尼克显得活像一个贪得无厌的骗子,还能从中存下一笔现金。数月以来,我又细水长流地从自家银行账户里一点儿一点儿地取了一笔钱,每次取200美金或300美金,总之不会引人注目,最后凑齐了4400美金。除此以外,我还从尼克的口袋里偷了些现钞,一会儿偷20块,一会儿偷10块,故意慢慢地把钱存起来,仿佛把每天去星巴克吃早餐的钱都放进一个存钱罐里,结果到年底存下了1500美金。对了,每次去“酒吧”的时候,我还总会从装小费的罐子里顺手牵羊拿点儿现金,我敢肯定尼克把缺了的钱怪在了玛戈头上,玛戈则把那笔钱怪在了尼克头上,但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吭声,因为他们都替对方觉得难过。

说了这么多,我就是想证明自己在攒钱时很小心,在“动手自杀”之前,这笔生活费对我来说足够了。我要躲起来一阵子,好好瞧着兰斯•尼古拉斯•邓恩沦为世人所不齿的丑角,看着尼克被抓起来、上庭、最后大踏步地进了监狱,糊里糊涂地穿上了一身橙色囚衣,戴上了一副手铐;我要看着尼克一身大汗地挣扎,满嘴声称自己清白无辜,却还是逃不过牢狱之灾。在这之后,我将沿着密西西比河向南部墨西哥湾进发——人们正以为艾米的浮尸在墨西哥湾呢。我会报名参加游轮酒宴之类的旅程,总之那趟旅程无须暴露自己的身份却又能送我抵达水波深处,那时我会伴着一大杯杜松子酒吞下安眠药,趁着无人注意时静悄悄地从游轮边上跳进水中,在口袋里装上石块,跟弗吉尼亚•伍尔夫一样投水自尽。投水自尽这一手段需要自控力,但自控力在我身上绝对不缺,人们有可能永远也不会发现我的尸体,也有可能尸体在好几个星期或好几个月后会重新浮上水面,那时我的尸身已经腐坏到无法追查死亡时间的程度,而它将向世人呈上最后一份证据,以确保尼克最终走向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