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2章(第2/4页)

第一个站出来反对陈运达的,自然是彭清源。

彭清源在陈运达发言结束后,立即接过了话头。他说,我不是很赞成运达同志的看法。麻阳集资案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由法院来判断,我同意运达同志的说法,可以暂且不论。但相关集资公司的回报方式,到底是付息还是分红,却可以探讨一下。运达同志说,集资公司的分红行为,是一种公司行为,是一种你情我愿的合约行为。可是,我们千万别忘了,关于公司分红,大有公司法,小有公司章程。既然不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要么,这种分红是违法的,要么,这不是分红而是派息。如果是派息,那么,事情就更加明显了,第一,月息高达百分之二十,违反了很多法律比如银行法,比如国家与息口相关的法律法规。由此可见,焦顺芝等人所获得的利益,是非法所得。其次,再来看看他们是否有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之嫌?如果是公司分红,所有股东权益相同,分红标准就是统一的。事实上,这些集资公司的分红标准千差万别,最高的高达月息百分之二十,而且仅仅只有几个人享有,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三个人,都享有这个最高利息回报。而普通民众参与,获得的利息是多少?最高的百分之六,最低的百分之三。如果有同志说,这是公司行为,这是分红行为,那么,我请你找出这样分红的法律依据。相反,我认为这根本不是分红,而是拿回扣。拿回扣,就违法,这一点,大概不需要深入讨论吧?为什么有人回扣很低而有人回扣高得出奇?越是职位高者,回扣率就越高,这是为什么?难道不是权力变现?

唐小舟揣测陈运达此时的心理,大概一方面为焦顺芝等人的不争气而恼怒,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为柳泉帮的生存而拼争。他之所以借麻阳事件说事,倒不一定要为焦顺芝强出头,只不过退无可退,希望借此机会,向赵德良表达一种信号,你不要逼人太甚。

彭清源说过之后,陈运达脸色极为难看,差不多有点拍案而起。他说,清源同志,我想,我们这里不是法院的合议庭,也不是院长联席会议,恐怕无权定性为合法还是非法吧。

彭清源自然不会后退,他正准备反驳陈运达,赵德良伸出一只手,向下压了压,制止了彭清源。

赵德良说,我同意运达同志的意见,我们这里,既不是合议庭,也不是法院的院长联席会议。我们无权认定某一行为合法与否。退一步说,我们在座诸位,绝大多数不是研究法律问题的专家,在法律方面,发言权有限。有关法律的问题,必须依靠法律来解决。

说到这里,赵德良话锋一转,看着陈运达,说,怎么依靠法律来解决?那也就是依靠司法机关来解决。运达同志,你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话,陈运达无法反驳。不仅陈运达,任何一个人,都无法反驳。依法治国治政,是国策,你能说不依法解决?如果依法解决,不由司法机关解决,又能由谁来解决?陈运达回应说,我就是这个意思。

赵德良抓住了这句话,说,看来,大家的意见是统一的。我们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法律标准,只有一个途径,那就是法律途径。先晖同志,你是政法委书记,你说说看,依法律途径走,都有哪些办法?

罗先晖说,三种途径,一是公安立案调查,二是检察院反贪局立案调查,三嘛,自然就是党内立案,即由纪委和监察厅立案调查。

赵德良说,你的意思是说,要依法律程序解决,就一定要三选一?既然如此,大家都说说,三种途径,到底哪一种更适合这件案子?

陈运达是希望引向三种途径之外,既然现在成了这么个结果,他自然不好再说什么,最终还是决定双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