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2/5页)

戚晚从小就骄纵淘气,还特别爱哭,在他们原来住的老别墅区那一带是出了名的,父母一不在家她就无法无天,幸而戚妄还能镇得住她。

她的童年除了上学,最多的就是和戚妄在一起,戚妄去找朋友玩儿、去看摄影展,她也屁颠屁颠跟在后面,因此认识了他的不少同学,曾霆就是其中一个。

他的朋友常常嘲笑他,出来玩还不痛快,去哪儿都带着一个小尾巴,戚妄会无所谓地笑笑,然后宠溺地摸摸妹妹的头,问她要喝哪杯奶茶。

十岁以前的小日子是无忧无虑,直到戚妄初中毕业,在戚宴臣的安排下出国留学,偌大的别墅就只剩下戚晚和两个保姆。

因为戚妄的离开,戚晚哭闹了两个晚上,戚妄哄着她,告诉她自己只要一有假期就回来看她,还会给她带好吃的零食、买新款的拍立得,戚晚才红着眼睛答应。

戚妄刚出国的那段时间,丁文初也会尽力抽时间陪伴女儿,但到底两头忙,心有余而力不足。

工作日还好,戚晚上学有老师管着,回来有作业压着,翻不出什么浪花来,可周末和寒暑假就成了让人头痛的难题。

起初,戚宴臣夫妇就让她一个人在家呆着,保姆一日三餐按时给她做饭就行。

可戚晚那个脾气,保姆根本管不住她,一个不留神,她就从家里溜出去,和小伙伴顽皮去了。

戚宴臣夫妇没了办法,就商量着每到假期就把戚晚送到两家老人那里去,戚晚的祖父和外公都是军人出身,要求严格,戚晚还是有几分怕他们的。

就这样,戚晚一到假期就背着自己的小书包被轮流送到祖父和外公家。

外公丁家只有丁瓒和易南烟两个同龄的小伙伴,相处久了没什么意思,南烟太安静,丁瓒又一肚子坏水,相比之下戚晚更喜欢在胡同大院里的祖父家。

北门胡同里住的大多是一些从高位退下来的老干部,子女从商或从政,各有出息,那里的小伙伴也都是富家子弟出身,和戚晚一样,他们每到假期就会被父母送到这儿来。

和戚宴臣的想法相反,戚老爷子和老太太宠爱孙女,只要她完成学习任务、不闯大祸,不会约束她玩耍,北门胡同简直成了她的天堂。

胡同孩子多,戚晚长得漂亮又古灵精怪,很快成为那里的孩子王,小伙伴都喜欢围着她转。

小学的时候,男孩子会把新出的漫画书先给她看,新买的游戏机也邀请她一起玩,女孩子会找她一起跳皮筋、踢毽子。

到了初中,她从小姐妹那儿搜刮来了各种言情小说,最新版的台湾偶像剧也是集集都追。

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的缘故,她比别的孩子要早熟一些,青春萌动期也来的更早些。

但看看身边的那些男生,不是一脸青春痘,就是变声期声音沙哑得像鸭子叫,就连她一直觉得长得不错的许炽淮也因为上了高中参加学校篮球队被晒得黝黑。

从小作为颜狗的戚晚简直不能忍,果然小说只是小说,现实世界是不可能有偶像剧里那样完美的男生的。

直到她遇见喻骁。

初二那年寒假,戚晚所在的中学放假比较早,期末考试一结束,她就像只逃出鸟笼的金丝雀,愉快地收拾上自己的行李飞向北门胡同。

那天,戚晚和胡同里的小姐妹祁诺约定在六中附近的商业街碰面,祁诺说那里的书店新来了一批小说,她同学看得面红耳赤的,浪漫到不行。

戚晚信了,捧着一杯喜欢的热可可早早就等在六中门口。可祁诺不知是被老师留校还是怎么,直到热可可凉成了冰都没有出现。

戚晚手和脚都快冻僵了,耐心也消磨完了,管她祁诺有千万个理由,她不等了!

正准备走,一群小混混模样的男生从学校里出来。

没错,在六中那样的市重点高中,也是有坏学生的,他们很多是家里塞钱走关系进来的,不读书,和社会小青年拉帮结派,每天在外面瞎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