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保镖(第2/3页)

这也是夜莺会选择亲自跑来应聘的原因之一。

曾经她庆幸的以为,同为亿万富翁花花公子,韦恩起码在作死和拉仇恨这方面做的比斯塔克要好,现在想想……

果然是不愧是哪哪都要和斯塔克一争高下的韦恩。

她真的太天真了:)

……

两日后。

“Excuse me?”

“我觉得你家的保镖小姐看我的眼神有点奇怪,布鲁西。”

全哥谭最有名的顶层旋转餐厅里,焦糖色大眼睛的男人往下拉了拉墨镜,狐疑的目光从南丁格尔身上转到布鲁斯·韦恩身上,然后又转了回去,循环往复。

“以及……这又是什么角色扮演?你不能因为上一期花花公子封面女郎被我抢了你就用这种招数来出奇制胜!”

托尼表示拒绝并扔出了美国队长:“我告诉你,没有用的!你有美人保镖,我也有美人保镖,还是大胸甜心!哼!”

南丁格尔:“……”

布鲁斯:“……”

这是一家坐落在哥谭老城和钻石区交界处的高层餐馆,通过让人难以察觉的整体楼层旋转,用餐的客人可以渐渐眺望一整个哥谭夜景:

从波光粼粼的米勒湾到亚当斯口岸,从市镇区的老哥特式建筑到金融圈的高楼大厦。

地理位置如此优越,餐厅的档次自然不低,像“正装出席”这种基础要求不过是标配。

但现在,除了日常西装革履、领夹袖口一个不落的布鲁斯·韦恩以外,南丁格尔依然是卫衣牛仔裤加板鞋,斯塔克西装里搭了个印花T恤,美国队长更是只在那件勾勒出完美胸肌但不自知的棉质T恤外套了件老式夹克衫。

因为他们,包场了:)

……

这是一场非常奇妙的晚餐。

来自哥谭的夜莺小姐一边在脸上挂上因托尼的调侃而尴尬而不失礼貌的微笑,一边漫不经心的开小差。

对于在场其他三位男士来说,这大概是一场跨越了世纪的初次会面。

——代表了火与枪炮与硝烟的二战年代老兵、美国人心中的传奇与信仰、史蒂夫·罗杰斯,与两位代表了这个年代最顶级金融与科技的亿万富豪。

但对于南丁格尔来说,这简直就是一场奇异的旧友会面。

——五六岁那年扯过衣角抱过大腿还被投喂过热狗的托尼·斯塔克,十来岁那年从他手中接过奖杯与姓氏的布鲁斯·韦恩,还有神交已久、被她看遍了“豆芽菜进化史”的美国队长。

从当初那个小巷里瘦的像个小女孩、脸上永远带着尚未消退又填新伤的淤青的金发小子,到坐在雨天小湖旁用彩铅画一只惟妙惟肖马戏团猴子的“卖债券队长”,渐渐过渡到带着可笑小翅膀头罩、穿过枪林弹雨救挚友的“Cap”。

然后,最终,变成了眼前这个真实的、与现代社会有些格格不入的、九十多岁的青年人。

面对不大习惯的高档场合,略有些不适应,却并不局促。

他的蓝眼睛中带着一点点碧绿。

坚毅、深邃、而笃定。

……

“托尼……”

面对小他一辈的斯塔克的调侃,史蒂夫哭笑不得。

金发队长用略带歉意的眼神看向南丁格尔:“不好意思,姑娘,托尼他只是嘴上不饶人,并没有冒犯你的意思。”

已经长大的小夜莺对仿佛越活越小的托尼·斯塔克容忍度很高,她给了史蒂夫一个面对老朋友的专属笑容。

很友善,很好看,但也显得很淡定,看起来大概率不知道对面坐着的是美国队长。

在场几位男士再怎么聪明也不可能猜到她在淡定回忆史蒂夫的豆芽菜时期。

他们交谈时避开了“神盾局”、“美国队长”等词,史蒂夫一直没有自己身为名人的自觉,托尼只以为年轻姑娘并没有认出美国队长的脸,毕竟后者大部分影像资料和照片里都戴着面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