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三(第2/3页)

再见是多年以后了,那时我已经开始叛逆,有了“小霸王”的名头,四处惹是生非。一是因为无聊,二是打架上瘾了,对自己的行为越来越不自控。除了父母,任何人我都不放在眼里面。

一次学校秋游,我没有跟同学一道走,招呼几个好友另辟蹊径,去一个听说过没去过的地方。途经飞凤井,被翻垦的农田裸露出黑黝黝的泥土,起伏不平,延绵至天边云下。夏天暗色的田埂这时颜色变浅,把黑色的农田分割成不规则的条块,匍匐在起伏的大地上,像一幅巴尔蒂斯的画,画面里点缀的几个彩点,是躬身劳作的农民。我们一路嘶扯着嗓门,用最大声唱《北方的狼》,在弯曲的田埂逸乐纵情,嬉笑打闹。穿过茫茫林场,在翻越山岭时,一大片马尾松林横亘眼前。枝条密匝,横展而生,连成松云,隔开了天地,仿佛一个巨大的神秘洞穴出现在我们面前。我们惶惑、好奇又兴奋地踏进去,厚厚的陈年松针铺在地面上,软软的,一踩下去就看不到脚。

停下吃东西时一对同学走散了,我们分头去找,结果我迷了路,只能认准一个方向闷头走,这一走就不知道去向哪里,顺着高高低低的人迹,天快黑的时候才终于穿出山林。

贵州山地地形复杂,只能边走边问。好容易看见个人,就忙奔过去问清县城的方向。晚上九点,终于快到家了。我心中很忐忑,因为家教严厉,迟迟不归是要挨揍的,虽说我在外面称王称霸,但回到家是半句话也不敢啰唆。可奇怪的是,妈看见我时居然笑盈盈地关切:回来啦。我疑惑着好似在梦中,妈说:快到厨房去吧,你看谁来了。

我揣起惶惑,拖着一双软脚走向厨房,刚一进来就是一愣,一个大小伙子站在我面前,有点眼熟,一口标准的麻尾口音:回来啦,快吃饭吧,等着你呢。我这才回过神来:哈,老三!

漫长的十年居然没让我们生分丝毫,嘻嘻哈哈搂搂抱抱拍起肩来。细细碎碎聊了些闲话,他前后左右看仔细我爸妈都在堂屋后,正色跟我说:你帮我个忙吧,除了你,我不知道还能找谁。

他从衣服内揣掏出一个纸包,方方正正,比砖头小一些,一层层的报纸包得很紧。左右看看,眼神里掩饰不住地透出一丝寒光。他把东西递到我手里:你帮我藏好,以后我回来找你拿。我接了过来。

没再说多一会儿,已过十点,老三起身告辞,爸妈一定要留宿,好生亲热地推推搡搡一阵后,老三还是要走。我趁这时把纸包塞到碗柜下,用吃面的大钵子盖住,缓步送老三走出大门,看他的身影在路灯的间隙里一高一低隐现,逐渐变小、消失,有些莫名的怅惘。回家后,总觉得那个纸包必是赃物无疑,捏了捏,猜是钱,也不确定,趁半夜把它藏到天花板上的墙洞里——那原本是我挖来藏刀的。

老三离开的第二天正好是个赶场天。独山的赶场天往往也是审判日,大会场摆上一排桌子当审判台,排列整齐的武警押着一排犯人,每一个都是粗麻绳结结实实的十字绑,脖子上挂着一块纸壳做的牌子直垂到胸前,上面粗毛笔大大地写着犯人的名字。他们多数垂头丧气,有胆大的会瞪着茫然的眼睛直视前方,眼中的凶光让人不敢对视。围观群众人山人海。要是看到哪个名字上画一个大红叉,大家就议论开了:今天要枪毙人呢,嘿嘿嘿。

审判日,犯人里有方氏三兄弟,那是老三的拜把兄弟,尽干些偷鸡摸狗、抢劫砍人的事。他们的劣迹我通过消息灵通的同学略有耳闻,但怎么也想不到,老三这家伙居然会去劫法场……这下整个县城沸腾了,我知道这个消息后,心里颤了一下,但面上强撑着毫不动容。

据说,那天审判时,大喇叭把法官慢吞吞的官腔扩散到大半个县城,老三突然从人群中冲到看台,想用手里的刀割断绑住他兄弟的麻绳。当然老三立刻就被武警制服了。在下一个审判日里,他也五花大绑胸挂纸壳牌出现在看台上,听说他一直笑哩哩的,满不在乎。我不知道他被判几年,关到了哪个监狱,都没去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