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08】(第4/5页)

再说了,人都死了,留下箱子,不管装了金还是装了银,又有什么意义呢?

况同胜一声长叹,不再纠结什么房子箱子,带着小云央离开了湘西,外出谋生,一路辗转,最后下了南洋。

也该他运气好,在异国他乡,从做皮货买卖开始,继而做鞋子、做零售,竟也积累下万贯家资,被当地华人称为零售大王。

然而况同胜过得并不快活,日本鬼子那一梭子枪,打伤了他的子孙根,这辈子,没法得享男欢女爱,也再也不能传宗接代。

不能就不能吧,他认了命,觉得这辈子、这条命和爱,也就奉献给两个女人了。

一个是况云央的母亲,那个死在土匪刀下、他连名字都不知道的女人,有时候,他会牵强地觉得,是自己害了她:那个下午,他一直想让她“遭点灾”,以便自己配得上她,然后,她就出事了,会不会是自己克的呢?

这个女人只跟他说过寥寥几句话,那句“你别怕”,和那个纤瘦的、奔向土匪去拼命的身影,足以让他记一辈子,也足以正大光明地安置他的爱慕。

另一个就是况云央了,她的相貌和母亲极像,有时候,况同胜看着她,会分不清站在面前的到底是况云央,还是那个穿白色衫卦玻璃丝袜的女人,他看着她长大,他受一切的苦,不愿让她遭一点罪,他和云央父女相称,但他自己知道,对云央的情感之复杂,很难说得清楚。

但又能怎么样呢,他是老式的、传统的、湘西乡下男人,有些念头,哪怕只冒个头,他都觉得肮脏龌龊,该下十八层地狱,叫油锅炸。

就当是女儿好了,他高高兴兴地,接受了她的爱人,风光送她出嫁。

这个时候,他已经定居南洋二十年了,湘西的风月,赶尸的日月星,杀戮夜的提灯画子,还有土匪的响哨,都离他太远了。

他唯一的心愿,就是况云央一生平安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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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云央三十二岁那年,突发怪病。

她的皮肤会自行裂开,从指甲大的伤口一路撕裂,血在伤口边缘处不断喷溅,像火山口永不停止跃动的岩浆,哪怕包上了绷带,都能看到绷带下血液的不断撞顶。

况同胜遍请名医,均告束手。

她那个在婚礼上宣誓无论健康还是疾病都不离不弃的丈夫,在她生病后不久,便连见她都不愿意见了,口口声声说自己也没办法,她那样子太可怕了,他见了会做噩梦的。

况云央忍受不了这痛苦和连带而来的打击,跳楼自尽,死前留下遗书,请况同胜照顾自己的女儿凤景。

况同胜揉碎了一颗心,老泪纵横,但老命还得留着,为这况家第三代的女儿。

他觉得那个没担待的男人不配给凤景冠姓,所以给孙女转回况姓,况凤景。

那时候,他还以为,况云央的病,是个意外,是几率极小的罕见病,是命中有此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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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几番寒暑,几轮春夏,况凤景结婚时,况同胜快八十岁了,年月冲淡了悲惨的记忆,他时常笑自己,上辈子可能欠了况家女人很多钱,所以这辈子受罚,永远为她们服务,一代又一代。

好在差不多要活到头了,别想再支使他继续服务了,就算他想,阎王老子也不答应啊。

玩笑话,竟成了谶言。

况凤景二十九岁发病,也是突发,症状和况云央一模一样,甚至更恐怖:她的头皮会随着头发一起往下掉,皴裂的伤口爬上脸、越过眼皮、攀上头颅。

她的男人坚持了两个月,最终崩溃,一走了之,况同胜气得大骂“男人都他妈不是好东西”,浑然忘了,这话连带着把自己也骂在了里头。

他怕凤景也学云央自杀,含着泪狠着心让人把她手足都拷接在病床上,时年四岁的小美盈久不见妈妈,想念得要命,觑个空子偷偷跑进那幢被辟为家宅禁区的小楼,看见一个在床上挣扎翻滚的、全身皮肤皴裂冒血、连颌骨都露在外头的怪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