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在伦敦和汉泊郡的曲折的情节(第3/6页)

总而言之,毕脱·克劳莱本来打算帮弟弟一个忙,后来再想了一想,便又延宕下去。

蓓基呢,倒向来不指望别人对她怎么慷慨,毕脱·克劳莱肯这样对待她,已经使她心满意足。反正一家的首脑已经正式承认她的地位,即使他不肯出钱,将来在别方面帮忙总可以的。再说,蓓基的大伯子虽然没出现钱,她却得到实惠,因为她又可以继续赊账了。拉哥尔斯看见两兄弟这样和睦,自己又到手了一笔小款子,对方又答应不久就还他一大笔钱,觉得很放心。布立葛丝借款上圣诞节一期的利息已经到期,蓓基欣欣然付了钱,仿佛她库里的金银多得堆不下似的。她私底下告诉布立葛丝一个秘密,叫她切不可张扬出去。她说毕脱爵士是财政经济方面的专家,她为布立葛丝打算,特地和毕脱爵士商议,问他布小姐余下的资本应该怎么投资最有利。毕脱爵士再三考虑之后,已经想出一个好办法,本金最稳当,利息又厚。布立葛丝是克劳莱小姐忠心的朋友,和家里的人都有交情,所以毕脱爵士关心她,到乡下去之前,早就说过叫她把所有的钱都预备着,只等有好机会,就可以把他看中的股票买下来,可怜的布立葛丝听得毕脱爵士那么提携她,感激得了不得。她说难得他肯自动帮忙,她自己压根儿没想到把原来的公债出卖;而且他这件事做得那么委婉,越显得他待人有情有义。她答应去看那替她经手办事的人,把她那一小笔款子预备好,随时要,随时就有。

布立葛丝是个好好人,她觉得利蓓加在这件事上为她尽力,上校对她又是恩深义重,心里感激,便送给小罗登一件黑丝绒外套,把半年的利钱花掉了一大半。那时小罗登已经长得很大,穿黑丝绒外套不大合适了。照他的年龄和高矮,正该像大男孩一样穿长裤子和短外套才对。

他眉目开朗,身体很健全,碧蓝的眼睛,波浪形的淡黄头发,四肢长得结实,心地十分忠厚。谁和他好,他就和谁好。他爱自己的小马,也爱送他小马的莎吴塞唐伯爵,一看见这位和气的青年公子,便把一张脸涨得通红。给他管马的马夫,晚上给他讲鬼故事,白天喂他吃好东西的厨娘莫莱,被他嘲笑磨缠的布立葛丝,也是他的朋友。他尤其爱自己的爸爸,而那做爸爸的对儿子那份儿疼爱也使人纳罕。小罗登长到八岁,喜欢的人只有这几个。他小的时候把母亲当天仙一样崇拜,过后也就淡然了。两年来她差不多从来不理孩子。她多嫌他。他一会儿出痧子,一会儿害百日咳,好不麻烦!有一天,蓓基在客厅里对斯丹恩勋爵唱歌,孩子听见妈妈的歌声,从楼上偷偷的溜下来,躲在楼梯转角听得着了迷。不料那时客厅的门忽然开了,门外的探子当场现了形。

他母亲走上来啪啪的打了他两个耳刮子。他听得斯丹恩侯爵在里面笑,原来侯爵看见蓓基一时忘情,这样大发脾气,忍不住发起笑来。他挨了打又气又苦,哭哭啼啼逃到厨房里去。

小罗登一面哭一面说道:“我不是怕痛,可是——可是——”他抽抽噎噎,眼泪鼻涕,哭得说不出话来。这孩子的心给伤透了。他又气又怒,一面哭,一面断断续续的嚷嚷道:“为什么不许我听她唱歌?她干吗不唱给我听?干吗唱给那大牙齿的秃子听?”厨娘瞧着丫头,丫头又瞧着听差使眼色。无论在哪一家,厨房里的佣人不但知道主人的秘密,而且判断主人的是非,竟像庭上的法官一般严正可怕。那天,他们判决了利蓓加的罪名。

经过这事之后,母亲对儿子的嫌恶成了仇恨;每逢她想到孩子和她住在一家,良心好像受了责备,老大不痛快,因此一看见儿子就着恼。孩子心里也是疑惧不安,跟妈妈势不两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