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契息克林荫道(第3/4页)

①这几个都是当时有名气的歌唱家和舞蹈家。

我们以后还有好些机会和爱米丽亚见面,所以应该先介绍一下,让大家知道她是个招人疼的小女孩儿。我们能够老是跟这么天真和气的人做伴,真是好运气,因为不管在现实生活里面还是在小说里面——尤其在小说里面——可恶的坏蛋实在太多。她反正不是主角,所以我不必多形容她的外貌。不瞒你说,我觉得她的鼻子不够长,脸蛋儿太红太圆,不大配做女主角。她脸色红润,显得很健康,嘴角卷着甜迷迷的笑容,明亮的眼睛里闪闪发光,流露出最真诚的快活,可惜她的眼睛里也常常装满了眼泪。因为她最爱哭。金丝雀死了,老鼠给猫逮住了,或是小说里最无聊的结局,都能叫这小傻瓜伤心。假如有硬心肠的人责骂了她,那就活该他们倒楣。连女神一般严厉的平克顿小姐,骂过她一回之后,也没再骂第二回。在她看来,这种容易受感触的性子,正和代数一样难捉摸,不过她居然叮嘱所有的教师,叫他们对赛特笠小姐特别温和,因为粗暴的手段对她只有害处。

赛特笠小姐既爱哭又爱笑,所以到了动身的一天不知怎么才好。她喜欢回家,又舍不得离校。没爹娘的罗拉·马丁连着三天像小狗似的跟在她后面。她至少收了十四份礼物,当然也得照样回十四份,还得郑重其事的答应十四个朋友每星期写信给她们。赛尔泰小姐(顺便告诉你一声,她穿得很寒酸)说道:“你写给我的信,叫我祖父台克斯脱勋爵转给我得了。”施瓦滋小姐说:“别计较邮费,天天写信给我吧,宝贝儿。”这位头发活像羊毛的小姐感情容易冲动,可是器量大,待人也亲热。小孤儿罗拉·马丁(她刚会写圆滚滚的大字)拉着朋友的手,呆柯柯的瞧着她说:“爱米丽亚,我写信给你的时候,就叫你妈妈。”琼斯①在他的俱乐部里看这本书看到这些细节,一定会骂它们琐碎、无聊,全是废话,而且异乎寻常的肉麻。我想像得出琼斯的样子,他刚吃过羊肉,喝了半品脱的酒,脸上红喷喷的,拿起笔来在“无聊”“废话”等字样底下画了道儿,另外加上几句,说他的批评“很准确”。他本来是个高人一等的天才,不论在小说里在生活中,只赏识大刀阔斧、英雄好汉的事迹,所以我这里先警告他,请他走开。

①琼斯是个普通的名字,这里代表随便什么张三李四。

好了,言归正传。三菩把赛特笠小姐的花儿、礼物、箱子和帽盒子安放在车子上。行李里面还有一只饱经风霜、又旧又小的牛皮箱,上面整整齐齐的钉着夏泼小姐的名片,三菩嘻皮扯脸的把箱子递给车夫,车夫也嗤笑着把它装在车子上。这样,分手的时候便到了。平克顿小姐对她学生扬扬洒洒的训了一篇话,就此减轻了爱米丽亚的离愁。倒并不是平克顿小姐的临别赠言使她想得通丢得开,因此心平气和,镇静下来,却是因为她说的全是一派门面话,又长又闷,听得人难受。而且赛特笠小姐很怕校长,不敢在她面前为着个人的烦恼流眼泪。那天像家长来校的时候一般隆重,特地在客厅里摆了一个香草子蛋糕和一瓶酒。大家吃过点心,赛特笠小姐便准备动身。

那时一个没人理会的姑娘从楼上下来,自己提着纸盒子。吉米玛小姐对她说道:“蓓基,你该到里边去跟平克顿小姐告辞一声。”

“我想这是免不了的,”夏泼小姐说话的时候不动声色,吉米玛小姐瞧着直觉得诧异。吉米玛敲敲门,平克顿小姐说了声请进,夏泼小姐便满不在乎走到屋里,用完美的法文说道:“小姐,我来跟您告别。”

平克顿小姐是不懂法文的,她只会指挥懂法文的人。当下她咬着嘴唇忍下这口气,高高的扬着脸——她的鼻子是罗马式的,头上还包着一大块缠头布,看上去着实令人敬畏——她扬着脸说道:“夏泼小姐,早上好!”海默斯密士区里的赛米拉米斯一面说话,一面把手一挥,一则表示和夏泼小姐告别,二则特地伸出一个手指头,好给夏泼小姐一个机会和她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