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第3/6页)

一个城里的孩子,面对这种情形时,比土生土长的汉森更显得惊恐慌乱。汉森看得出来,而那孩子却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会领悟到在这冰天雪地中,健壮的体魄占有多大的优势。

汉森比戈登年龄大了一倍,可是至今他每天都做晨练,他走一早晨的路,远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其实,汉森并不怎么担心戈登的手枪,他心烦的是要领这孩子下山,再摆脱他,这中间的几个小时可是很关键的,如果失去,就无法狩猎那只牡鹿了——再看到一头那样大的牡鹿,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现在在他眼中,那只牡鹿比任何其他东西都更重要。他叹口气,也许只有那笔钱才可以弥补这一天的损失。

突然间,戈登放了一枪,子弹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应声跳起——“你走得太快了,老头儿!”

本来就生气被他破坏了计划,现在又来这一招儿,汉森恼火了,转身对他说:“小子,你再向我开一枪,我就把那只枪塞到你喉咙里。”

“我让你留住枪,是因为我不喜欢从你手上取走。听见了吗?”

戈登还想说什么,可是一看到汉森的脸色,就只动了动嘴唇,咽了回去。他挥了挥枪,表示继续前进。

汉森心想,看来我必须缴下他的手枪,否则一旦到他认为不用再依靠我的时候,他就会开枪了。他慢下脚步,离开原来的路,绕到木屋的上面。

现在,雪认真下了起来,没有停的趋势,他心里一阵揪痛:这一来,今年是猎不到那头牡鹿了。

他领着那孩子走了大约一个小时,远远地看到一棵倒地的树。他踢掉一些雪,将来复枪倚在树干上,示意戈登坐下来休息。

“为什么要停下来?”戈登用枪对着他说。

“老经验了,”汉森说,“走五十分钟,休息十分钟。你要走长路的话,这样比较轻松。”

戈登不可能知道,去木屋就只有十分钟的路程。

“你疯了!”戈登尖叫道,“这么冷的天,我的脚已经僵了,天还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

“孩子,坐下来,”汉森却很冷静,“我的手伸进里面的衬衫时,你不要紧张。我带着两个三明治,不是掏枪。”

汉森扔一份三明治给他,戈登伸手接住。

“你说有两个,我两个都要。”

汉森微笑着,把第二个也扔给他,然后掏出热水瓶,“你最好连这个也拿去。”

“你很慷慨嘛,老头儿。”戈登撕开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费的,你要付钱——应该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头。为了那笔钱我费了好大力气,怎么能轻易给你?”

“虽然那样,你还是会给我的。要活命,这已经算很低的价钱了。你们昨天晚上是怎么上了那辆老爷车的?”

“我们逃出那个镇子后,在一个弯道处找到一个冷僻的地方,然后爬上一棵树,在那等着,希望可以拦住一辆车。可是等了好久才过来一辆车,却差点儿碾死我。估计他们会去报警,所以我们抓着手电筒逃进了林子,想找间屋子过夜。就这样。”

汉森笑了,“你以为你们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们已经很走运了。这高山上没有人住,你们误打误撞才撞上那辆破汽车。”

这时,戈登喝完茶,继续说:“也是件好事。斐克中弹了,就在他快见上帝时,老天开始下雪,手电筒的电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干柴,生了个火。再下面一件我所知道的事,就是你来了。”

汉森摇了摇头:“你知道你会冻死,不是吗?你刚刚用完一个人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运气。”

“少说废话,”戈登摆了摆手,“走吧!”

但汉森纹丝不动,“不付款我绝对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