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2/7页)

当我重返这个被遗忘的小镇,想将散落的残片重新拼成记忆之镜时,我看见她卧在吊床上、苦熬暮年的最后光阴,她曾经就在这同一张吊床上用同样的姿势端详着自己的儿子。即使在白天,她也辨别不出旁人的轮廓。她的太阳穴上贴着几片草药叶子,用来缓解儿子最后一次走过卧室时给她留下的永难治愈的头痛。她侧着身子,抓住吊床一头的绳结想坐起来。房间的昏暗处弥散着那个罪恶的清晨曾令我惊悸的洗礼池的气味。

我刚跨进卧室的门槛,她就把我与记忆中的圣地亚哥·纳萨尔混淆起来。“他就站在那儿,”她对我说,“穿着一身清水洗过的白色亚麻衣裤,他皮肤太嫩,受不了上浆衣服的粗硬。”好长一段时间,她呆坐在吊床上,嘴里嚼着独行菜籽,直到儿子归来的幻象从眼前消散,她才叹了口气说:“他就是我的命。”

我在她的回忆里看见了圣地亚哥·纳萨尔。一月份的最后一个礼拜,他刚满二十一岁。他身材颀长,面色苍白,继承了父亲阿拉伯人的眼睑和鬈发。他是一对纯为利益结合、从未享受过幸福的夫妇的独子,可他似乎跟父亲相处得很融洽。三年前父亲突然去世,他跟孀居的母亲继续愉快地生活了一段时间,直到那个礼拜一被人刺死。他继承了母亲的天性,从父亲那儿则自幼学会了操持枪械、爱护马匹、驾驭鹰隼,还习得了父亲的勇气和审慎。父子俩讲阿拉伯语,但是从不当着普拉西达·利内罗的面说,生怕她觉得受到排斥。他们在镇上从来不带武器,仅有一次,人们看见他们把训好的鹰隼带出来,那是为了去赈济义卖会上做高空围猎表演。父亲的死迫使他在中学毕业后辍学,接手经营自家的牧场。圣地亚哥·纳萨尔有不少优点,他生性快活、为人平和、心胸宽广。

在他即将被害的那一天,母亲见他穿着一身白衣服,以为他弄错了日期。“我提醒他今天是礼拜一。”她告诉我。可他解释说,穿礼服是为了万一有机会,他想吻主教手上的戒指。她对此却丝毫不感兴趣。

“主教不会下船的,”她说,“出于义务,他会同往常一样念一段祝祷词,然后就原路返回。他讨厌这个镇子。”

圣地亚哥·纳萨尔知道她是对的,但教堂的华丽壮观对他而言有种无法抗拒的魅力。“就像进了电影院。”有一回他对我说。而他母亲在主教莅临的那一天操心的唯一一件事,只是别让儿子淋了雨,因为她已经听到圣地亚哥·纳萨尔在梦里打喷嚏了。她劝他带上把雨伞,可他却挥挥手向她告别,走出了房间。那是母亲最后一次见到他。

厨娘维多利亚·古斯曼很确定地说那天没有下雨,而且整个二月都没有雨水。“正好相反,”在她临死前不久我去探访时,她这样说,“日头很足,天热得比八月间还早。”圣地亚哥·纳萨尔走进厨房的时候,她正把三只兔子剁成块儿准备做午饭,几只垂涎的狗围着她打转。“他起床时总是一副没睡好的颓丧相。”维多利亚·古斯曼毫无感情地回忆道。她的女儿迪维娜·弗洛尔那时正是含苞待放的年龄,她按每个礼拜一的惯例,给圣地亚哥·纳萨尔端上一杯兑了甘蔗烧酒的苦咖啡,帮他摆脱头天夜间留下的疲惫。宽敞的厨房里,火苗呼呼地燃着,母鸡趴在笼架上,有种悄然诡秘的氛围。圣地亚哥·纳萨尔又嚼了一片阿司匹林,坐下来呷了几小口咖啡,慢慢地思考着,眼睛没有离开过那两个在炉台边掏洗兔子内脏的女人。维多利亚·古斯曼虽然上了年纪,身材却没有走形,她的女儿则有点野性,似乎被正在发育的腺体鼓噪得憋闷不安。当女孩来收空杯子的时候,圣地亚哥·纳萨尔一把攥住了她的手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