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贵金属和汇兑率(第4/10页)

会发生的各种现象。另一方面,同样可笑的是,他还企图直接把这些现象解释为现实资本(即资本的物质要素)量膨胀或收缩的象征。】但是,正是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的发展,一方面迫使所有货币资本为生产服务(也就是说,使所有货币收入转化为资本),另一方面又在周期的一定阶段,使金属准备减少到最低限度,使它不再能执行它应执行的职能。正是这种发达的信用制度和银行制度,引起了整个机体的这种过敏现象。在生产不够发达的阶段,货币贮藏少于或多于它的平均标准,相对地说是没有关系的。同样,即使金流出的数量非常可观,但只要这不是发生在产业周期的危机时期,相对地说,就不会有什么影响。 在以上的说明中,我们把由于农作物歉收等等而造成的贵金属的流出撇开不说。在这种情况下,对生产平衡突然地遭到严重的破坏(它的表现就是金的流出)所产生的影响,不需要作进一步的说明。这样的破坏越是发生在生产正全力进行的时期,影响就越大。 其次,我们也把金属贮藏作为银行券兑现保证和作为整个信用制度枢纽的职能撇开不说。中央银行是信用制度的枢纽。而金属准备又是银行的枢纽。【纽马奇(银行法,1857年):(第1364号)“英格兰银行的金属准备,实际上……是中央准备金或中央金属贮藏,国家的全部营业都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的。可以说,它是国家全部营业的枢纽;国内所有其他银行,都把英格兰银行看作中央的贮藏库或它们取得硬币准备的蓄水池;外汇率总是恰好对这个贮藏库和蓄水池发生影响。”】我在第一卷第三章论述支付手段时已经指出,信用主义转变为货币主义是必然的现象。图克和劳埃德—奥维尔斯顿都承认,必须让现实财富作出最大的牺牲,以便在危机时期维持住这个金属的基础。争论的中心不过是数量多一些或少一些的问题,以及怎样更合理地对待不可避免的现象的问题。【“因此,实际上,图克和劳埃德两人都主张用提高利息率,减少资本贷放,及早限制信用的办法,来消除对金的过度需求。不过劳埃德凭他的幻想,作出了烦琐的甚至危险的{法律}限制和规定。”(《经济学家》1847年[12月11日]第1418页)】一定的、和总生产相比为数很小的金属量,竟被认为是制度的枢纽。因此,即使把金属在危机时期作为枢纽的这种特性的惊人例证撇开不说,这里也产生了美妙的理论上的二元论。当启蒙经济学专门考察“资本”时,它是极为轻视金和银的,把它们看作是资本的事实上最无关紧要和最无用处的形式。一当讨论到银行制度,一切就倒转过来了,金和银成了真正的资本;为了维持这个资本,必须牺牲所有其他形式的资本和劳动。但是,金和银同别的财富形式的区别何在呢?不在于价值量(因为价值量是由其中物化的劳动量决定的),而在于它们是财富的>b>社会性质的独立体现和表现。{社会的财富,只是作为私有者个人的财富存在的。它之所以表现为社会的财富,只是因为这些个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互相交换不同质的使用价值。在资本主义生产中,他们只有用货币作媒介,才能做到这点。所以,只是由于用货币作媒介,个人的财富才实现为社会的财富。这个财富的社会性质,就体现在货币这个东西上。——弗·恩·}因此,财富的这个社会存在,就表现为彼岸的东西,表现为社会财富的现实要素之旁和之外的东西,物品,商品。只要生产在进行,这一点就会被人忘记。同样作为财富的社会形式的信用,排挤货币,并篡夺它的位置。正是由于对生产社会性质的信任,产品的货币形式才表现为某种转瞬即逝的、观念的东西,表现为单纯想象的东西。但是一当信用发生动摇,——而这个阶段总是必然地在现代产业周期中出现,——一切现实的财富就都会要求现实地、突然地转化为货币,转化为金和银。这是一种荒谬的要求,但是它必然会由这个制度本身产生出来。应当能够满足这种巨大要求的全部金银,不过是银行地库里的几百万镑。【“您完全同意,除了提高利息率,就没有别的途径可以缓和对金的需求吗?”——查普曼{一家大票据经纪人商行奥维伦一葛尼公司的股东}说:“这是我的意见。如果我们的金下降到一定点,那末,我们最好是立即把警钟敲起来,并且说:我们是在走下坡路,凡是把金弄到外国去的,都必须由他自己承担风险。”(银行法,1857年证词第5057号)】因此,在金流出的影响下,生产作为社会生产而实际上不受社会监督这一事实,将在下述形式中尖锐地表现出来:财富的社会形式,作为一种物品而存在于财富之外。事实上,资本主义体系和以前的以商品交易和私人交换为基础的生产体系,在这一点上是共同的。但是,这种情况之所以在资本主义体系内表现得最为尖锐,并且以矛盾百出、荒唐可笑的形式表现出来,是因为1.在资本主义体系中,为直接的使用价值,为生产者本人的需要而进行的生产,已经完全废止,因此,财富只是作为社会过程而存在,这个社会过程表现为生产和流通的错综交织;2.随着信用制度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不断地企图突破这个金属的限制,突破财富及其运动的这个物质的同时又是幻想的限制,但又不断地碰到这个限制。 在危机中,会出现这样的要求:所有的汇票、有价证券和商品应该能立即同时兑换成银行货币,而所有的银行货币又应该能立即同时再兑换成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