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信用和虚拟资本(第3/7页)

资本的流通,后者是货币(currency)的流通。”——“前者是一方面集中资本,另一方面分配资本;后者是为周围地区的地方需要而调节流通。”——图克《对货币流通规律的研究》第36、37页。 在第二十八章,我们将回过头来讨论这一段话。 《委员会报告》第八卷,《商业危机》第二册第一部分,1847—1848年,附证词。——(以下题为:《商业危机》,1847—1848年)。四十年代,在伦敦进行汇票贴现时,通常不是用银行券,而是用一个银行向另一个银行开出的以二十一天为期的汇票(地方银行家约·皮斯的证词,第4636号和4645号)。同一个报告中说,在货币短缺时,银行家总是习惯于用这种汇票付给他的顾客。如果受款人想要银行券,他就只好把这种汇票再拿去贴现。对银行来说,这等于取得了造币的特权。琼斯·劳埃德公司“长期以来”,每当货币短缺,利息率达到5%以上的时候,就用这个方法来支付。顾客也高兴接受这种银行家的汇票,因为琼斯·劳埃德公司的汇票比自己的汇票更容易贴现。此外,这种汇票往往经过了二十个人到三十个人的手。(同上,第901—905、992号) 这一切形式的作用,都在于使支付要求权可以转移。 “几乎每种信用形式都不时地执行货币的职能;不管这种形式是银行券,是汇票,还是支票,过程本质上都是一样的,结果本质上也是一样的。”——富拉顿《论通货的调整》1845年伦敦增订第2版第38页。——“银行券是信用的零钱。”(第51页) 以下的话,引自詹·威·吉尔巴特《银行业的历史和原理》(1834年伦敦版): “银行的资本包括两部分:投资(invested capital)和借入的银行资本(banking capital)。”(第117页)“银行资本或借入资本是通过以下三条途径取得的:1.接受存款;2.发行本行的银行券;3.开出汇票。如果有一个人贷给我100镑而不要任何报酬,我又把这100镑按4%的利息贷给另一个人,那我就会在一年中由这笔交易赚到4镑。同样,如果别人愿意接受我的支付凭据<I promise to pay[我保证支付]是英国银行券的普通公式>,到年终时把它付还给我,再为此付给我4%的利息,象我真的曾经贷给他100镑一样,那我也会由这笔交易赚到4镑;又如果一个地方城市的某人交给我100镑,条件是二十一天以后我把这笔钱付给伦敦的某个第三者,那我在这个期间内能够由这笔钱赚到的利息都是我的利润。以上就是关于银行的经营和通过存款、银行券和汇票而建立银行资本的方法的一个概述。”(第117页)“一个银行家的利润,一般地说与他的借入资本或银行资本的数额成比例。要确定银行的实际利润,就必须从总利润中扣除投资的利息。余额就是银行利润。”(第118页)“银行家是把别人的货币贷给他的顾客。”(第146页)“正是那些不发行银行券的银行家,用汇票贴现的方法来建立银行资本。他们借助贴现业务来增加自己的存款。伦敦的银行家只为自己的存户贴现。”(第119页)“那种向银行办理了汇票贴现并按汇票全部金额支付了利息的商行,至少要把这个金额的一部分留在银行手里而不取任何利息。用这个办法,银行家贷出的利息率比通行的利息率要高,并且靠这个留在自己手里的余额建立银行资本。”(第120页) 关于准备金、存款和支票的节约,他说: “存款银行用转账的办法,节约了流通手段的使用,用小额实际货币来结清大额交易。这样腾出来的货币,再用贴现等办法,由银行家贷给他的顾客。因此,转账增进了存款制度的效果。”(第123页)“两个互相交易的顾客是与同一个银行家往来,还是与不同的银行家往来,是没有关系的。这是因为银行家会在票据交换所彼此交换他们的支票。这样,靠转账的办法,存款制度能够达到完全不使用金属货币的程度。如果每个人都在银行开户存款,并用支票来进行一切支付,这种支票就会成为唯一的流通手段。不过在这个场合,必须假定银行家手里有货币,否则,这种支票就会没有任何价值。”(第1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