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第3/3页)

这一段齐致也皱着眉扫了好几眼,不禁想:魏昀用低沉而有磁性的声音叫他宝贝儿?他还脸红?

齐致想象了一下,实在想不出魏昀这等邪魅勾人该是什么模样。

他俩看了六七遍,同时抬起头,又同时偏头,恰好对上了对方的视线,双方的瞳孔里倒映出彼此的脸。他们对视五秒,不约而同地移开了视线。

不算拥挤的公交车忽然变得有些闷热,滚烫的空气烙在脸上,仿佛要烧起来似的。

“该翻页了。”

“哦哦,”魏昀反应过来,又说,“这篇不好看,换一篇。”

他心不在焉地重新找了一篇,这次是个文艺风的写手:

阿致,我不喜欢早恋,年少时谈爱太过虚无缥缈,十七八岁缔结的爱情根本无法长久,我要的是稳稳的幸福,是一生的承诺,但是如果这个人是你,上面的话当我没说,我只想说:我愿意。

阿昀,我也不喜欢早恋,但是我偏偏在这个最不稳定的时光里遇到了你,那天我见到你沐浴在阳光下,我就在想,这个人,我要喜欢一辈子。所以我现在不是在早恋,我是在践行我那天对着阳光许下的诺言。

魏昀看到这里,饶有趣味地评价:“我们俩能这样?紫薇和尔康都没这么骚。”

齐致回复他:“你比他们骚。”

然而谁能想到,假如这场同人文大赛会评出个冠亚季军,这位文艺风写手绝对会以高票摘得魁首——

只因这位文艺风写手写下的文字,日后竟以一种奇特的姿势一语成谶。

作者有话要说:也许我可以去霸总文学那边发展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