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更多李长岩的信息(第4/5页)

我们开上狭窄的乡村道路,不一会儿便停下来向一个老人问路。

“花岗岩屋,”老人说着陷入了沉思,“你们确定要去花岗岩屋吗?”

我们告诉他确定要去那里。

老人指了指道路尽头的一幢灰色屋子。

“那个就是花岗岩屋。你们要找探长吗?”

“什么探长?”波洛警觉地问,“您是什么意思?”

“你们没听说那起谋杀案吗?据说可吓人了。他们都说那里面有一大摊血呢。”

“我的上帝!”波洛喃喃道,“您说的那位探长,我现在就想见他。”

五分钟后,我们就跟梅多斯探长一起坐了下来。探长一开始态度还很生硬,但一听到苏格兰场贾普探长的大名后,他就奇迹般地放松了下来。

“是的,先生,谋杀发生在今天早上。太令人震惊了。他们打电话到莫顿,我立刻赶了过来。看起来挺不可思议的。那个老头儿,他大概有七十岁,爱喝酒,这都是我打听到的。当时他就倒在起居室的地上,脑袋上有一大块瘀青,喉咙被割开了。一屋子都是血,你应该能想象到。他的厨娘,贝特西·安德鲁斯,她告诉我她主人有几件中国的翡翠小玩意儿,主人还说那些东西很值钱,然而它们都不翼而飞了。当然,这就让这起案子看起来很像入室抢劫杀人。不过,要犯这个案子特别有难度。那老头儿家里有两个人,一个是贝特西·安德鲁斯,霍帕屯本地人,还有一个相当于男仆的人,名叫罗伯特·格兰特。格兰特当时到农场去取牛奶了,他每天都会去,而贝特西则在外面跟邻居聊天。她只离开了二十分钟,在十点到十点半之间。这就说明犯罪必须发生在这段时间里。格兰特先回到屋里的。他从后门进去,门开着——这里没有人锁门,至少大白天的大家都不会这么干,无论什么时候。然后他把牛奶放进储藏室里,回到自己房间抽烟读报纸。他完全没有察觉到任何异常——至少他是这么说的。然后贝特西进来了,走进起居室,看到那个惨状,发出了能把死人吓醒的尖叫。这些都没什么可疑之处。有人趁他们俩不在时进了屋,把可怜的老头儿干掉了。但我总觉得凶手应该手段非常高明,因为他要么从村子的大路走进来,要么只能偷偷穿过别人家的后院。花岗岩屋周围都是房子,相信你们都看到了。那怎么就没人目击到凶手呢?”

探长手舞足蹈地卖了个关子。

“啊哈,我明白您的意思了,”波洛说,“请继续吧。”

“是的先生,很可疑,我对自己说,这实在太可疑了。然后我开始自问,那些翡翠,一个普通的流浪汉会知道它们很值钱吗?不管怎么说,光天化日之下干这种事简直太疯狂了。万一那老头儿大声呼救怎么办?”

“探长,我猜,”英格勒斯先生说,“死者头上的伤痕应该是死亡前形成的吧?”

“没错,先生。凶手先把他敲晕,然后割了他的喉。这很明显。可他究竟是怎么来的,又是怎么走的呢?这种小地方,人们一眼就能认出谁是陌生人。然后我就恍然大悟了,没有人来过。我仔细查看了周围。昨天晚上下过雨,地上有很明显的进出厨房的足迹。起居室里只有两副脚印:贝特西·安德鲁斯的脚印停在了门口,其中之一是沃利先生的,他穿着室内拖鞋,还有一个男人的脚印。那个男人踩到了血迹,我跟着他血淋淋的足迹……原谅我的冒犯,先生。”

“一点都不冒犯,”英格勒斯先生浅笑一下,“我完全理解你说的话。”

“我跟着足迹走向厨房,发现它们在那里就断掉了,这是第一点。罗伯特·格兰特的房门上有一道模糊的痕迹,一道模糊的血迹,这是第二点。第三点是,当我找到格兰特的靴子时——他当时已经把它们脱下来了,发现跟现场的脚印完全吻合。这样结论就出来啦,是内鬼作案。我警告了格兰特,然后把他逮捕了。你们猜我从他的手提箱里搜到了什么?那些丢失的翡翠珠宝和一张离开的车票。罗伯特·格兰特原来名叫亚伯拉罕·比格斯,五年前被判刑事重罪和入室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