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永恒(第2/9页)

  夏春秋沉默了一会,再开口时声音低沉了许多,“如果艾米莉能一起去我家过年就好了。”

  明媚握了握她的手。

  几天前,艾米莉发过一条短信给明媚,说一切安好,勿念。再也没有多余的话。明媚赶紧打她电话,还是晚了一步,又关机了。

  艾米莉,愿你真的一切安好。

  长途火车上的时光总是格外漫长,好在明媚带了一本小说打发时间,跟夏春秋聊聊天,吃吃东西,也没有觉得多难熬,剩下的时间便一直蒙头大睡。二十几个小时后,列车终于到了终点站。

  这个城市属东北以北,虽然岛城也地处北方,但跟这里的气温比起来还是温暖了许多。下车时正是中午,两个人在火车站附近的KFC简单解决了午餐,又搭公交去了汽车站,夏春秋的家在一个小镇,还需要再坐两个小时的汽车。

  因为在火车上睡够了,上了汽车后明媚一直将目光放在车窗外,沿途一路风光无限好,公路两旁的山峦与田野上皆被厚厚的白雪覆盖,在菲薄阳光照耀下,折射出晶莹的光芒,赏心悦目。

  终于到了夏春秋的家。

  从大马路旁边的一条小巷子一直往里走五十米,尽头处,便是夏春秋家的小院子,她的父母已经站在院子门口笑意吟吟地迎接她们,明媚赶紧打招呼。如夏春秋所说,她的父母为人和善,不过分热情也不冷淡,吃饭的时候会招呼你多吃点但不会一直往你碗里夹菜,围坐一起聊天的时候也只是闲话家常,不会刻意找话题来问你。

  夏春秋的弟弟夏冬眠刚刚升入初中,是个很开朗的男孩子,对生物地理特别感兴趣,得知明媚学海洋地质而且连年拿奖学金,瞬间就对她充满了崇拜感,总缠着她问一些问题,并且信誓旦旦地以后也要考海大明媚读的这个系。一切都很妥帖,明媚提起的一颗心终于放了下来。

  几天下来,明媚更是把这里当成自己家一样,甚至在做饭时主动帮夏妈妈打下手,夏妈妈也不拒绝,直夸明媚勤快能干,让夏春秋多学着点。惹得夏春秋直嚷嚷她偏心,才几天时间就喜欢明媚比她多一点了。

  年前的天气破天荒一直很好,阳光明媚的,夏春秋带着明媚在镇子上溜达,去看她就读的母校,还去了她曾提及过的那条巷子。

  “当年就是在这里,我被人抢劫,他救了我。”夏春秋微微眯着眼,仿佛又看到多年前那个瘦弱总被人欺负的自己,以及时光深处里那个迎面走来的高瘦男生。

  缅怀总是令人伤感的,逝去的是时光,却又不仅仅是时光。

  她又带明媚走很远的路,去看那条可以在冰面上跳舞的河。河很大很宽,一眼望不到尽头,厚厚的冰在阳光下熠熠生辉,煞是美丽,可它的深处,却也暗藏着残酷无情。

  “他就是在这里为了救人,丢掉了生命。那年他才十八岁。”夏春秋的声音像是沾染了河水的凉,湿漉漉的。“明媚,有时候我觉得生命真脆弱,说没就没了。”

  明媚伸手拥住她,静静无言。

  “所以呐,我们都要珍惜眼前人。”她语调忽然一变,快得明媚都没反应过来。她随即微微一笑,冲夏春秋眨眨眼,“噢,你这话可就意有所指呐,你是在说顾简宁吗?”

  夏春秋没好气地瞪了她一眼:“谁说那个小屁孩呐,我是说你要珍惜傅子宸!不管他从前怎样,但自从他开始追你之后,就没再沾花惹草过吧,我说的没错吧?”

  “啊,天都快黑了,该回家帮你妈妈做饭了。走啦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