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第2/6页)

“你认识我这么长时间了,应该对我有所信任吧。”坎特科特死皮赖脸地哀求道。

“信任已经死了。”反角喷着烟说。

“安妮女王还死了呢。”被逼急的诗人嚷道,他的眼神里露出了困兽般的凶光。他今天必须拿到钱,但店主实在太狡猾了,交不出故事情节,他就没有饭吃。

可怜的丹齐尔只得转身出门,他并不知道接下去该去哪里。他站住脚,百无聊赖地看着商店橱窗。他又一次读着标牌上的字:

“出售情节。”

他久久地看着这个标牌以致完全忘记了字面的含义。当这行字再次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时,仿佛被赋予了新的含义。他重新走进店铺,谦卑地向店主借了四个便士。接着他跳上了开向苏格兰场的公车,公车上的售票员小姐长得不错,车子行进的节奏和他脑中的思绪难得地对上了步点,一时间,他把目前窘迫的处境和此行的目的都抛之脑后了。他从没真正写过史诗——除了那部《失乐园》——他以前的作品都是有关女人和美酒的,他经常会为自己的悲惨而啜泣不止。但除了熏咸肉的文章以及攻击教区委员的政论外,没人向他买过任何文章。他是个奇特而狂野的男人,荡妇在他的眼神注视下也会变得温顺起来。他的眼神能够使任何一个女人都晕眩不已,逼得她们只能低头瞧着自己脚上新买的法式羊皮高跟鞋以躲避他的眼光。

到了苏格兰场,丹齐尔求见爱德华·温普先生,但爱德华·温普先生此时并不在那里。侦探像国王和编辑一样难找——除非你本人就是罪犯,不然你根本就别想见到他们。丹齐尔之所以会认识爱德华·温普,主要是因为格罗德曼对他这位继任者的蔑视。温普是一个有品味、有文化的人。而格罗德曼在探案时却主要把精力集中在逻辑和证据上。他只看这方面的书,对其他作品完全不屑一顾。温普的脑子很好使,他对格罗德曼那种缓慢、费力、沉闷,甚至有些日耳曼式的办案手法非常厌烦。更糟糕的是,他威胁要通过一些天才的手段,让格罗德曼那种传统的办案模式黯然失色。温普擅长收集各种间接证据,通过大量细枝末节的小事接近案件的真相。像达尔文和法拉第那样去伪存真,在电光火石间揭穿秘密。具有科学家潜质的知识分子同样能够成为资本主义文明的守护者。

诗人把面临的事件上升到事关生死的高度,从一个热心的警察那里诓骗到温普家的住址。温普的家位于伦敦市中心的国王十字车站附近,诗人去的时候,温普正巧在家。丹齐尔被领到楼上见他时,他正在写东西。但一听见脚步声,他马上站起身来,用一双公牛般的眼睛望着来访者。

“你就是丹齐尔·坎特科特先生吧?”温普问。

丹齐尔吓了一跳。他来的时候并没有报上自己的姓名,通报的时候只是把自己形容为一个绅士。

“正是我。”丹齐尔轻声回答道。

“你是阿瑟·康斯坦特先生死亡事件听证会的证人之一,我这儿有相关的证据。”他指着一袋文件说。“为什么你要来提供新的证据?”

丹齐尔的脸红了。“我需要钱。”他不由自主地说。

“坐下吧。”丹齐尔依言坐在了凳子上,但温普却仍旧站在那里。

温普年轻,脸色红润。他长着一个罗马式的鼻子,衣着十分考究。他只是在娶到了妻子这一点上略胜格罗德曼一筹。他有一个活泼的儿子,小家伙可以从食品柜中偷出果酱而不被人发现。温普有时会在顶层把角的房间内处理一些带回家的工作,离开这个房间,他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丈夫。他爱妻子,但他妻子却毫不在意丈夫的才智,只是庆幸自己能摊上一个这么好脾气的丈夫。温普对家庭琐事一窍不通,他甚至无法分辨出佣人的“身份”是天生的还是后天环境造成的,也许这是因为他根本不想为这些事劳神吧。这就像一个大学教授不会解二元一次方程,总想用微积分去解决所有的难题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