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早晨

鸡仔的妈妈

爸爸曾对我说:“你要么是妈妈的好宝贝,要么是爸爸的乖儿子,但不可能把两者都给占全了。”

就这样,我选择了做爸爸的乖儿子。我学他走路的样子。我模仿他深沉的,有些沙哑的笑声。因为他喜欢棒球,所以我总是戴着我的棒球手套,他扔出来的球,我竭力去接,虽然有时候球很重,打在手上,疼得让我几乎忍不住哼哼。

学校放了学,我就奔到爸爸在卡夫街上经营的卖烟酒的店,一直呆到晚饭时间。我的玩具就是店里的空纸箱。等到下班,爸爸就开着一辆天蓝色的别克轿车,我们一起回家,有时候,爸爸会把车停在车道上歇一会儿,点上一支切斯特菲尔德牌香烟,听听广播新闻。

我有个妹妹,叫吕贝塔。那时候,她最中意一双粉红色的小芭蕾舞鞋,无论去哪里都穿着。记得我们一家人去镇上餐厅吃饭的时候,妈妈会抱着她去女厕所——她粉红色的小鞋子滑过瓷砖地板——而我则跟着爸爸去男厕所。所以,在我小小的脑海里,我觉得人生就是这样安排的:我和他,她和她。女士。男士。妈妈的。爸爸的。

爸爸的乖儿子。

我是爸爸的乖儿子,直到一个炎热、而无云的春天的早晨。那是一个星期六,我上五年级。那天我要参加两场棒球比赛,对手是由康纳管道工程公司赞助的红雀队,他们总是穿着鲜红色的羊毛球衣。

我穿着运动长袜、戴着棒球手套走进厨房的时候,太阳已经把厨房照得暖暖的。我看到妈妈坐在餐桌旁抽烟。妈妈是个漂亮的女人,但那个早晨,她看起来一点也不漂亮。她咬着嘴唇,没有抬眼看我。我依然记得,我闻到烤糊了的面包片的味道,我以为她是因为早餐没有做好而不开心。

“我就吃点麦片好了,”我说。

我从碗橱里拿出一个碗。

她清了清嗓子。“你的比赛什么时候开始,宝贝?”

“你感冒了吗?”我问。

她摇了摇头,用一只手贴住脸颊。“比赛是什么时候?”

“我不晓得,”我回答。那时候我还没有开始戴手表。

我拿出牛奶瓶和一大盒玉米片。倒玉米片的时候,我动作太快,好些玉米片从碗里撒了出来,落在桌子上。妈妈一片一片的把它们捡起来,捏在掌心里。

“我送你去,”她小声说,“不管什么时候。”

“爸爸不能送我去吗?”

“爸爸不在这里了。”

“爸爸去哪里了?”

她没有回答。

“他什么时候回来?”

妈妈捏紧了玉米片。玉米片被她碾成了粉末。

那天起,我成了妈妈的儿子。

我刚才说,我看到了死去的妈妈,我一点不开玩笑。我真的看到了她。她站在球员候场区边上,穿着一件粉紫色的外套,捏着个小包。她一句话也没有说,只是看着我。

我想要站起来,朝她那个方向走。但我起不来,身上的每一块肌肉都是疼的。意识里,我想要叫她,喊她的名字,但我的喉咙发不出声。

我垂下脑袋,合拢手掌。我努力撑住自己,把身体抬起来一点。我再抬头。

她不见了。

我不指望你相信我。我知道,听起来我像是疯了。我们看不到死人,死人也不会来看我们。一个人从水塔上跳下来,一心要把自己给摔死,结果非但没有死,还奇迹般地看到了他死去的妈妈,拿着包,在棒球场三分线的地方站着。

你脑子里可能正在怀疑的事情,其实我都已经怀疑过了:那是幻觉,是想象,是酒鬼的神志不清,是稀里糊涂的脑瓜在犯稀里糊涂的傻。我已经说过了,我根本不指望你相信我。

但是,这事确实发生了。她站在那里。我看到了她。我不知道自己在那里躺了有多长时间,反正,我勉强让自己站了起来,往前走。我拍掉了膝盖和手臂上的沙土和瓦砾。我身上有十来处伤口,大多是些小擦伤,也有几个比较厉害。我尝到了鲜血的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