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航空母舰上的杀手约翰·埃里克·阿姆斯特朗

阿姆斯特朗算是一个不那么违反社会常规的连环杀手。此种类型的连环杀手在杀害被害人之后通常不会损坏尸体,也不会留下证据。但是此种类型的连环杀手却会对被害人实施强奸或是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通常会留下精液。

2000年1月1日晚上9点,温迪准备出门,但她却再也没有回来过。在两天后,温迪的家人接到了通知,在迪尔伯恩高地的路吉河里发现了温迪的尸体。这是个工业区,周围有许多有名的汽车制造厂。

从温迪的尸体上可以看出来,温迪生前应该受到了虐待,致命伤在颈部,温迪是被人扼死的,死前应该做过剧烈的挣扎,然后尸体直接从桥上扔到了河里。警方还在温迪的体内发现了精液,温迪死前应该和人发生过性关系,但是否是凶手,还需要进一步的调查,而精液样本也被送去进行检验。这种种迹象,都让警方联想起了之前的几起谋杀案,因为凶手的作案手法很相似,所以警方想尽快抓住凶手,避免下一起凶杀案的出现。

过去一段时间内,警方总是接到妓女的报案,说有一名男子袭击妓女。温迪的妹妹宝尼·乔丹在得知姐姐被害后十分伤心,当她得知凶手总是找妓女下手时,就站出来极力否认姐姐是妓女。宝尼告诉警方,在两年前,温迪已经成功戒毒,而且保证不再干“那事”。温迪还在底特律郊区的皇家橡树林区的一家加油站工作,甚至坐到了经理的位置,所以不会在街上招揽生意了,也不会出卖自己的身体,更何况温迪已经39岁了。宝尼还向警方保证,虽然温迪曾经做过“那事”,但两年前她已经痛改前非,这两年内温迪都是“干净”的。

最终警方锁定了一个名叫约翰·埃里克·阿姆斯特朗的男子,这名嫌疑人已经26岁了,曾在美国海军服役。在约翰最终被捕后,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说自己曾随船周游世界,至少有30多名世界各地的妓女被他杀死。如果约翰真的是凶手,那么他将成为世界上杀人范围最广的连环杀手,死于他手下的被害人可能不仅仅局限于美国各州,还有泰国、新加坡、韩国、以色列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但这并不能证明阿姆斯特朗就是杀害温迪的凶手,因为阿姆斯特朗就是报警人。

当警方赶到案发现场后,就问阿姆斯特朗是怎么发现尸体的,阿姆斯特朗回答说:“当我走到桥边时,突然想吐,就准备往河里吐,然后就看到尸体。”说着,阿姆斯特朗的情绪变得越来越激动,急切地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我看到这具尸体就是一个意外,我不是个坏人,不然我也不会主动拨打报警电话。”阿姆斯特朗的这番话并未洗清自己的嫌疑,因为之前就有凶手玩过贼喊捉贼的把戏,似乎这么做能让凶手在警察面前找到些优越感。后来警方便指出了阿姆斯特朗的叙述和事实有出入,这时阿姆斯特朗不再争辩,而是垂下脑袋并闭上了眼睛。

在之后的调查中警方发现,阿姆斯特朗刚从美国海军退役不久,也就是说他在这个地区是个生人。在海军服役期间,阿姆斯特朗学会了为战舰加燃料的技术,在这里他也以此为生。除此之外,阿姆斯特朗还做过保安和公司职员。

警方还向阿姆斯特朗的邻居询问了他的情况,邻居告诉警方,阿姆斯特朗曾在发现温迪尸体那天早上5点离开过,但一个小时左右就回来了。这些线索基本上没什么价值。之后,警察就对阿姆斯特朗的邻居说:“阿姆斯特朗依旧在我们的监视之中,如果他带着行李离开了家,一定要立刻报警。”警察这么说,就是为了向阿姆斯特朗施压,让阿姆斯特朗感到害怕,主动投案自首。

与此同时,关于温迪的尸检报告送来了,验尸员在温迪的衣服里找到了一些细小的纤维,可能是一辆汽车上的。因为没有对比物,所以警方很难通过这些纤维确定汽车的种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