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2/16页)

她从来没有想到我会不愿让人收养。她想当然地认为,似乎这是符合常理,而又心照不宣的事,跟所有人一样,我也是个追逐私利的人。因此即使我心存异议,那也微不足道,而且我会放在心里不说出来的。或者,即使我想到要照顾我的兄弟和我妈,这种念头也会先隐藏起来,留待以后再说。她从来没有见过我妈,也不想见她。在圣乔时,当我告诉她西蒙要来时,她也没说要见他。我和她,多少有点像摩西和法老女儿[3]的味道。不过不管从哪种意义上说,我都不是藏在蒲草箱中的婴儿。我有足以配我的家庭,也有足以信赖的历史,决不像一个因家庭子女过多而被丢掉的弃儿。

所以我决定抽身后退,同时拒绝掉一切暗示。而当暗示变成公开提议时,我便婉言作了谢绝。我对伦林先生说,“我非常感谢你们的一片好意。你们两位是世上少有的好人,我一辈子都会感激你们。可是我自己还有亲人。而且我觉得……”

“你这个傻瓜!”伦林太太叫了起来,“什么亲人?什么亲人?”

“哦,我妈,我兄弟呀。”

“他们跟这事有什么相干?胡扯!你父亲在哪儿──告诉我!”

我说不出来。

“你就连他是谁都不知道。得了,奥吉,别犯傻了。一个真正的家庭总得有人给你提供点什么。伦林和我就能做你的父母,因为我们会给你提供一切,其余的全是空话。”

“好了,这事就让他先想想吧。”伦林先生说。

我想,那天伦林一定心情不好。他的后脑勺上有一撮头发翘着,背带的环扣从背心里露出。这表明他有心事,有他自己的烦恼,与我无关,因为在正常情况下,他总是衣冠楚楚,很注重外表的。

“嘿!这有什么可想的!”伦林太太嚷着,“你瞧他是怎么想的!要是他情愿当傻瓜,一辈子给别人卖苦力,那他就得先学会怎么想才成。要是我由着他去干,他早就跟隔壁那个女招待、那个塌鼻子的印第安人结了婚,现在就等着抱娃娃了。因此不出两年,他准会开煤气自杀。给他金子他不要,宁可选要大粪!”

她一个劲地用这样的口气说着,不断地对我进行着恐吓,弄得伦林先生都有点儿心神不安起来。他倒并不是非常不安,那神态犹如一只夜鸟,它知道白昼的一切,到迫不得已时,它会展开那有着褐色条纹的粗大形体穿过白昼——可是只有在迫不得已时——然后飞向森林深处,回到黑暗世界。

而我——女人们总说我对人生缺乏更深一层的认识。我既不懂得它对人的损害和折磨,也不懂得它给人的狂喜和荣耀。我身体不弱,心中也无忧无惧,但看起来总不够坚强,不能成为一个与生活较量的高手。旁人都向我展示他们的成就,所有权和专利权,天堂的欢乐和地狱的痛苦,他们勘探所得的标本——往往是一起涌在他们的脸上——同时他们,尤其是女人,总说我太无知。此刻,伦林太太正在威吓我,嚷嚷说我是傻瓜的儿子,她坚信我一出大门就会被踩得粉碎,在生存斗争中会被碾成肉酱。听她说来,我天生就是个过舒适生活的,早上从一张松软的床上起来,然后就去享用丰盛的早餐,蘸着蛋黄吃面包,抽着雪茄喝咖啡,舒舒坦坦沐浴在阳光中,既无忧虑也无污点。世界上有这样一班好心人要我,要是我拒绝了这样的好机会,等待我的必将是默默无闻的一生,我一定会落到坏人的手中。我尽量不去否定这番话中的真理。我一向尊重女人的威力,知道该怎么办。

不过,对这件事我要求给点时间让我考虑一下,我也应该可以考虑得很周到,因为天气十分宜人,利于思考——这是个晴朗的初秋日子,是打橄榄球的好天气,淡黄的翠菊在清新的空气中吐艳,传来赛马下注的喧闹声,还有马道上清晰可闻的马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