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就连在那时候,我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做考布林家的女婿。当安娜从我手中把霍华德的萨克斯管夺过去时,我心里想:“你尽管拿走好了,我要它干什么!我会干得比这更好。”我的脑子里已经为自己酝酿着一个够好的命运。

对于我的命运,老奶奶有自己的主张,她据此为我继续寻找各种各样的工作。

所说的“各种各样工作”,是我的罗塞塔石[1],可说是构成我整个一生的基础。

她为我们挑选的那些早期工作,一般都不太粗重。要是很辛苦,那只是暂时的,为的是通过这得到一个更好的工作。她不打算让我们成为普通的劳动者。不,我们穿的应该是套装而不是工装裤。她要使我们踏上绅士之途,不顾我们生来就没有这种造化,不像她自己的儿子那样有德国保姆和家庭教师,还有中学制服。虽然他们后来只成了小镇上的商人,没能有更好的职业,那可不能怪她,因为培养时还是为了使他们在世上能有大作为的。她并没有责怪他们,他们对她也堪称尊敬。他们俩身材都很高大,大衣都扣上腰带,脚上有鞋罩。斯蒂伐开一辆史蒂倍克,亚历山大开的是斯坦利蒸汽汽车。两个人都沉默寡言,一脸厌烦神色。跟他们说俄语,他们用英语回答,对于母亲的苦心栽培,显然并不十分感激。可能,她对西蒙和我这般严格管教,就是要给他们看看,像我们条件如此之差的人,她都可以栽培成材。也许,她对我们兄弟俩不厌其烦地晓以爱心,就因为她自己两个儿子的缘故。尽管当他们出于礼俗俯身吻她时,她仍以一个迅速的动作把他们的头搂住。

不管怎么说,她把我们管得严严的。我们必须用盐刷牙,用橄榄油香皂洗头发,要把成绩报告单带回家,不许穿汗衫睡觉;一定得穿睡衣。要不是我们大家都能成为贵族,丹东[2]何必丢掉他的脑袋,又怎么会产生一个拿破仑?这种人人皆能成为贵族的观念,到处都在教导,使得西蒙也因此有了重荣誉的气概,易洛魁人[3]精神,鹰似的神采,连细枝也不会踩响的轻捷脚步,骑士巴亚尔[4]的优美仪态,有辛辛纳图斯[5]扶犁的手,有后来成为企业大王的拿骚街上卖火柴孩子的勤奋。在一个红彤彤的秋天早晨,我们穿着黑色羊皮外套、歪歪扭扭的黑袜子、表面剥落的皮鞋、戴着连指手套和西部长手套,排队站在学校操场上,鼓号队吹打得震天响,尖叫着的阵阵寒风刮得野草、树叶和晨雾团团转,旗被拉扯得硬邦邦的,钢旗杆上绳扣咣当咣当直响。这时候,没有天赋的独特眼光,也许你是看不出我们当中的大多数人有什么特别气质的。可是西蒙一定非常突出。他站在学校警卫队的最前面,头戴毛哔叽帽,身佩头天晚上浆烫过的亚麻布武装带,一头金发衬托出一张英俊的旁若无人的脸,连他额上的一个小伤疤也显得端庄威严。校舍的窗子里贴着感恩节剪纸画,黑色和橙色的清教徒移民、火鸡、一串串的蔓越橘,擦得光亮的玻璃窗映出蓝红两色的寒天、室内的电灯和黑板。一幢红色和浅黑色的房子。一座修道院,一座福尔河或萨斯奎哈纳河畔的磨坊,一座县监狱——它全都有点像。

西蒙在学校里成绩优异。他是忠心同盟会的会长,毛线衫上佩着盾形会徽,他也是在毕业典礼上致词的毕业生代表。我不像他那么专心致志,很容易分心,只要有人想出什么有趣的玩意儿,我就会逃课,到小胡同里去捡破烂,到船坞去闲荡,到礁湖桥下去爬桥架。这一切,都在我的学业成绩上显示出来了。我一把成绩单带回家,就会挨老太太的骂,说我是“猫脑袋”,用法语骂我“坏孩子”,还恫吓说,我十四岁就得去做工。“我会从教育委员会替你弄张证明,你可以像个波兰佬那样,到牲畜围场里去干活。”她常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