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入侵者 Part 04 Invaders

十二月二十日 星期一

威斯汀酒店夜班经理报案

华盛顿州

巡回法院

国王县

华盛顿州诉奥黛丽·菲斯·格里芬

本人,菲尔·布兰德斯多克,西雅图警察局警察,在此庄严宣誓,以下陈述完全属实:

十二月二十日,上述案件被告在华盛顿州西雅图市一个公共场合,确实参与了不体、谩骂、狂暴或称制造混乱的行为。在当时的情况下,该行为引起或激发的混乱,违反了《华盛顿州法典》(以下简称《法典》)的9A.84.030 c2条款,并构成《法典》9A.36.041中定义的四级侵犯人身罪。两项都是轻罪,将处以一千美元(含)以下的罚款,或三十日(含)以下的监禁,或两项并罚。

以上信息根据投诉者史蒂文·科尼格的证词整理。他是西雅图市中心威斯汀酒店的夜班经理。我认为史蒂文·科尼格的证词真实可信。

一、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一,凌晨两点左右,史蒂文·科尼格报告说,他正作为西雅图威斯汀酒店的夜班经理在值班,接到住在酒店1601号客房的客人奥黛丽·格里芬的电话,投诉1602号客房噪声太大。

二、科尼格先生报告说,他查看了登记表,发现1602号客房没住人。

三、科尼格先生报告,他将上述信息告知格里芬女士时,对方很生气,要求他亲自去看看。

四、科尼格先生报告,走出十六楼电梯的时候,就听到很大的人声、笑声、饶舌音乐,根据他的描述,是有人在“聚会”。

五、科尼格先生报告,他发现走廊里有烟雾,还有一股说不出的味道。他个人认为是“大麻”。

六、科尼格先生报告,他发现声音和味道都是从1605号客房传出来的。

七、科尼格先生报告,他敲了门,并说明身份,一瞬间音乐就被关掉,也听不到任何声音了。短暂的沉默过后,有人发出窃笑。

八、科尼格先生报告,格里芬女士穿着酒店的浴袍,从走廊里向他走来,坚称他敲错了门,因为1605号客房住的是她已经入睡的儿子凯尔。

九、科尼格先生报告,他向格里芬女士解释,声音是从1605号房间传出来的,对方就开始辱骂他,用了一些不雅词汇,比如“白痴”“弱智”和“无能蠢蛋”。

十、科尼格先生报告,他向格里芬女士说明了威斯汀酒店对待言语侮辱的政策。格里芬女士继而开始谩骂威斯汀酒店的设施,用了一些不雅词汇,比如“垃圾堆”“狗窝”“猪窝”等。

十一、科尼格先生报告,格里芬女士正在进行辱骂时,其丈夫沃伦·格里芬出现在走廊上,眯着眼睛,穿着四角短裤。

十二、科尼格先生报告,格里芬先生企图阻止妻子,遭到对方的反抗和言语辱骂。

十三、科尼格先生报告,在试图阻止夫妻争吵的过程中,格里芬先生打了个嗝儿,发出一阵“恶臭”。

十四、科尼格先生报告,格里芬女士“指着丈夫的脸”开骂,说他酗酒,吃起牛排来就暴饮暴食,没完没了。

十五、科尼格先生报告,格里芬先生回到1601号房间里,重重地关上了门。

十六、科尼格先生报告,格里芬女士开始面对1601号房间紧闭的门表达对“酒精发明者”的极端不满,此时他将万能钥匙插进1605号房间的门锁里。

十七、科尼格先生报告,“突然之间,我的头被猛地向后一拽”,因为那个“疯婆子”(格里芬女士)抓住了他的头发往后扯,让他心情不安,身体疼痛。

十八、科尼格先生报告,他用对讲机呼叫西雅图警察局,正在呼叫时,格里芬女士进入1065号房间,发出一声尖叫。

十九、科尼格先生报告,他进入1605号房间,发现有九个人:格里芬女士之子凯尔·格里芬及一些西雅图街头的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