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服饰 四 时尚问题(第3/7页)

赶时髦的情况又要复杂一点。中国人爱赶时髦吗?爱的。中国人承认自己爱赶时髦吗?不承认。所谓“时髦”,即“流行于时者”。没有一定的人数,就称不上“流行”。所以,时髦也是一种群体行为,与奇装异服不同。奇装异服是“标新立异”,故意“与众不同”;赶时髦则是“随波逐流”,生怕“落伍掉队”。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差别。事实上,中国人反对奇装异服,并非反对“时髦”,而是反对“独异”。“独异”是一个人和大家伙儿闹别扭,所以会成为众矢之的;“赶时髦”则是大家一窝蜂地去做同一件事,当然不会犯众怒。

其实,赶时髦的人都有一种“合群性”。他们眼见得群体前进了,生怕跟不上,这才去赶。因此不是“不合群”,毋宁说是“合群之心太切”,过于猴急而显得可笑,不够稳重而被人鄙夷。可见,赶时髦即便有什么“不是”,其错误也不在“时髦”,而在于“赶”。因为依照群体意识,要时髦,也得大家一起时髦,你一个人匆匆忙忙地赶什么呢?

然而,时髦这玩意,不赶又是不行的。不赶,就会过时。一旦过时,再赶上去,不但讨不到什么便宜,反倒更加可笑。同样,太赶,也是不行的。因为是时髦,就不会是“老一套”,总是新鲜玩意,也就多少有些风险。如果还没弄清它是否会流行于时,就匆匆忙忙赶了上去,结果无人响应,岂非成了奇装异服,或奇装异服的跟屁虫?这就不能不预留后路。办法则是宣布自己不赶时髦,甚或视赶时髦为可鄙。结果,赶时髦就成了一个贬义词,专一用于那些追新逐奇赶潮流跟浪头,手忙脚乱变来变去的人。其实,中国人哪有不赶时髦的。想当年,搞“文化大革命”的时候,一夜之间,全国到处都是黄军装、红袖章,那可是中国历史上最大的时髦。

超前有风险,落伍遭耻笑,因此,中国人处理时尚问题,就有两条原则,也是两条古训,一条叫“变通以趋时”,一条叫“不为天下先”。

“变通以趋时”与“不为天下先”

先说“变通以趋时”。

中国人喜欢变吗?不好说。一方面,中国人最不喜欢变,最好是“天不变,道亦不变”,大家墨守成规,照葫芦画瓢,便天下太平。因此有“以不变应万变”甚至“万变不离其宗”的说法。另方面,中国人又最善变。而且,有时变化之快,弯子转得之大,连自己都会吓一跳。比如,刚刚还骂过革命党的,一转眼辫子就盘到头顶上去了;前不久还自称“大老粗”并以“大老粗”为荣的,一转眼,就有了“大专以上学历”和“高级职称”。总之,当真要变,也可以变,而且说变就变,又哪有什么“祖宗成法不可变”!

‘这就叫“变通以趋时”。也就是说,时代变了,服饰及其他方面,也要跟着变,否则就是“不合时宜”。不合时宜便会落伍。严重一点的,则会丢了身家性命。因为“时变”常常因于“政变”,“易服”往往意味着“易主”。大家都跟着去朝拜新皇帝、当新国民了,你自家一个人还穿着旧时冠服,便难免被视为“敌对分子”。要不然,大小也就是换件衣服变个发式的事情,为什么不跟着做?即便不是对抗,至少也是心里面闹别扭,背地里犯嘀咕。

这就不讨人喜欢,也“吃不开”。

所以中国又有一句古训,叫“识时务者为俊杰”。就是说,时势变了,风头变了,大家都跟着变了,你也要尽快变过去,否则就会“背时”。背时就是倒霉,趋时才有甜头。关键要看什么东西“行时”。“行于时”才“行得通”。行得通的事不做,偏去做行不通的事,岂非犯傻?所以不变不行。尤其是服饰,就更得跟着变。你想,行头行头,如果不“行”(行时),还能叫“行头”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