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饮食 二 生命与血缘(第3/7页)

这就要想办法。办法也很简单:抓不住就骗。羊的智商大约是比较低的,又喜欢随大流,盲从。只要你装成它的样子,它也不辨个真假,就傻乎乎地跟着你走。于是先民们便头戴羊角身披羊皮装作羊儿混入羊群,将其一举捕获或诱入某地。这就是最早的“着羊之装”。所以,至今我们还把伪装称之为“佯装”,把假装攻击称之为“佯攻”。佯装就是“装羊”,现代汉语演化为装洋、装样、装洋蒜;而那些头戴羊角身披羊皮装作羊儿混入羊群的猎人,也就是最早的“羊人”。

由此可见,“羊人”本是“佯装”,是一种狩猎技术。当这种技术获得成功并屡试不爽时,原始先民们便连自己也迷惑起来,以为羊皮羊角与真羊之间真有什么联系。而我们之所以能有那么多羊肉可吃,则是我们身披羊皮头戴羊角之故。于是,他们便把“佯装”、“装羊”的行为固定化、规范化和程式化,并赋予它新的内容而成为“仪式”。这样一来,“狩猎技术”就变成了“狩猎巫术”,“佯装”也就变成了某些人——巫师和祭司的专利和职业。

巫师和祭司们的任务,是头戴羊角身披羊皮施行巫法,或敬神、媚神、贿神,以企求上苍多赐羊肉给我们吃。这些人当然不是一般的人,而是“大人”,故于文字上,不能写作“亻”(侧身而立之人),而应写作“大”(正面而立之人)。他们作为“羊人”,也不能写作“佯”,而应写作“美”。其之所以“美”,并非面目姣好(其实狞厉可怖),而因为他能使我们多吃羊肉。顺便说一句,“多”是两块肉加在一起。吃一块肉,又加一块肉,便是“多”。正是为了“多”,先民才需要“美”的“羊人”。如果羊肉不美,佯装何益?如果羊儿不肥,冠羊何为?只因“羊人”能使我“多”,故在他人看来就是“美”。对他自己而言,冠羊则是“仪”。仪之本字为“羲”,即一个“羊”字加一个“我”字。冠羊之事,在人(他人)为美,在我(自己)为仪(儀)。而这“仪”又是一种义务,因此也是“义”。

这位头戴羊角身披羊皮的巫师或祭司,是在人神之间进行种种交易的“经纪人”。他的任务之一,便是“代神立言”。神祗之言当然都是吉祥的,或被希望为吉祥的。吉言也就是“羊言”,即“善”(善言)。善的字形,原本是上面一个“羊”,下面两个“言”字。许慎说:“善,吉也。从言,从羊。此与羲、美同意。”当然和羲、美同意的。因为它原本就是“羊人”所说之“吉言”啊!

于是,羊,不起眼的羊,默默奉献的羊,被捕捉宰割的羊,被“食其肉、寝其皮”的羊,就这样地既被人推上了祭坛,又被人推上了神坛。

有奶便是娘

这一点都不神圣,但事实就是这样:在远古时代,伟大的神圣的,往往就是可吃的和被吃的。因为被吃,所以理应受到回报(祭祀)。同理,但凡被请来吃的,神也好,人也好,也往往同时要“被吃”,——或者曾经吃过,或者预备要吃。曾经吃过就现在回报,预备要吃就提前回报,反正从来就没有白吃的,也不能白吃。如果是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受人一食,则很可能还要报之以生命。

比如韩信。

韩信是一个挨过饿的人。韩信少时家贫,常常到南昌亭长家去混饭。亭长的老婆显然并不欢迎他,便一大清早就把饭提前做好,在床上就吃光了。韩信再来时,当然没有吃的,一怒之下,便跑到河边去钓鱼。一个在河边拍絮的大娘(漂母)见他饥饿,便把自己的饭分给他吃,天天如此,直到漂絮工作结束。所以后来韩信封了楚王,衣锦还乡时,第一件事就是去报答那位漂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