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和吉罗迪亚先生 (1967)(第2/5页)

1940年后我没去过欧洲,对色情图书也没兴趣,因而对吉罗迪亚先生雇用文人并资助他们写色情小说的事(他在别的场合说过)一无所知。我想过这个令人心痛的问题:要是我在1955年5月意识到他的所作所为,是否会欣然同意让他出版《洛丽塔》?老天啊,我也许还会同意,但决不会如此欣然了。

现在我要指出吉罗迪亚先生文章中许多不可靠的文字,还有一些狡猾的失实之处。出于某些原因(我过于天真大概无法把握),他在文章开头提及我过去的一份简历,他说这是1955年4月,我的经纪人连同《洛丽塔》打字稿一起寄给他的。这简直是荒唐。我的文件表明,只是很久以后,即1957年2月8日,他要求我将“所有生平及著作资料”寄给他,以用于他的小册子《“〈洛丽塔〉事件”》(他出版这本小册子以打破法国对小说的出版禁令);2月12日,我给他寄去照片、一份著作目录及一份简短的简历。像一个跟在无辜路人后面起哄的小流氓,吉罗迪亚先生现在用简历中的事来取笑,说我的父亲是“一个著名的政治家”,或我在侨民圈子里获得了“相当大的名气”。所有这些都是他自己(添油加醋、四处收集)1957年在小册子中发表的!

另一方面,他现在不再因“编辑”《洛丽塔》引以为豪。1960年4月22日,我不得不写信给《纽约时报书评》(一个我不熟悉的人可笑地恭维吉罗迪亚先生):“波普金先生在文章中提到《洛丽塔》的第一个出版者吉罗迪亚先生,说我‘应他的要求,对小说作了一些改写’。我希望纠正这种荒唐的说法。根据吉罗迪亚先生缺乏自信的建议所作的唯一改动只涉及英文版中一些细微的法语措辞,如‘bon’、‘c'est moi’、‘mais comment’之类,他认为不妨译为英语,对此,我表示同意。”

我不是到1957年,根据吉罗迪亚先生的说法,当协议对我在美国“即将到来的成功非常重要”的时候才诅咒与奥林匹亚出版社的关系的,而是早在1955年就开始了;那就是说,在我和吉罗迪亚先生签约的第一年就开始了。从一开始,我就与他跟我商业交往中的那种特别的氛围格格不入,这是一种疏忽、推诿、拖延和虚伪的氛围。我在给经纪人的信中,多次抱怨这些怪事,经纪人忠实地把我的抱怨转达给他,但他在叙述我们之间长达十年(1955—1965)的关系时从不作出解释。

吉罗迪亚先生写道:“我几乎没有收到返回的校样(他1955年7月收到的),这时,纳博科夫发来一份电报(8月29日,吉罗迪亚沉默一个月后)说,‘《洛丽塔》什么时候出版?很着急。请回我的信’——这种恳求的电报不知有多少作者向(聪明、冷静、仁慈的)出版商发过。”这一也许机智、逗人但轻率无礼的言论愚弄不了什么人。吉罗迪亚先生这儿暗示一个此前几乎没有发表过作品的年轻作者那种典型的忐忑不安的心情。实际上,我已经五十六岁,自1925年来,我跟——包括现在的——至少十多个出版社签约过,也从未有过斤斤计较和闪烁其词,如吉罗迪亚先生形容他的受害者那样,也许这不是故意的,看起来正是他古怪性格的一部分。事实上,有两个特别的问题让我着急,而且我得不到回答。其中主要的是版权问题:这部小说必须以作者的名字在华盛顿重新注册,为此,我得知道确切的出版日期,以便填在申请表上。1955年10月8日,我终于收到了样书的复印件,但只是在11月28日,经过更多的“恳求”,我才得知《洛丽塔》于1955年9月15日出版。第二个问题涉及钱——这证明是吉罗迪亚先生所谓“《洛丽塔》的悲伤和忘恩负义的历史”的“主题”。我的恩主同意预先支付40万“老”法郎(约1000美元),签约那天(1955年6月6日)付一半,另一半出版后再付。他一个月后才付第一笔钱。我妻子不清楚吉罗迪亚先生何时会付第二笔钱。但对他来说很容易说清楚。我不断写信提醒他第二张支票。我告诉他(10月5日),“我为快乐写作,但出版则为钱。”在我的经纪人的强烈要求下,在既定付款日期三个多月后,他到12月27日才付了第二笔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