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电视台13频道 (1965)(第2/4页)

除了您在不同的序言中说明和隐含的,关于您的读者或批评家,您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哦,当我想到一般意义上的批评家时,我把这个家族分为三类。第一,职业书评作者,主要是些雇佣文人或乡巴佬,定期在星期日专刊的坟场填满分配给他们的空地。第二,更有野心的批评家,他们每隔一年就把发在杂志上的论文收集成册,再取个有暗示意义的学术书名,如《未被发现的国度》之类。第三,我的作家同行,对他们喜欢或讨厌的书进行评论。许多公然的吹捧和暗中的争斗就这样产生了。当一个我欣赏的作者赞扬我的作品时,我不禁感受了一丝人间温情,还体验到一种和谐和理应如此的满足感。但是,我又有一种很愚蠢的感觉:如果我不马上做点什么,他或她就会很快降温,并慢慢转过身去。但我不知道做什么,我也从不做什么,第二天早晨,阴云就会遮盖明亮的山峰。在其他情况下,我必须承认,我打个哈欠并很快忘了。自然,每一个有价值的作家会有不少小丑和小评家(5)——一绝妙的用词:小评家,或拙评家——围在身边,他们手中的击板与其说伤了作家,不如说他们彼此伤害。于是,我偶尔喜欢表达的厌恶之情也似乎恼怒了别人。我碰巧发现了一些二流和短命之作,它们出自这些自负的作家——如加缪、洛尔卡(6)、卡赞扎基斯(7)、D. H. 劳伦斯、托马斯·曼、托马斯·沃尔夫(8),还有数以百计的其他“大作家”的二流作品。就为这个,我自然被他们的阵营跟随者、媚俗追随者、时尚追随者,还有各种“机器人”所厌恶。一般而言,我对涉及我小说的负面批评一点也不在乎。但另一方面,当某个虚张声势的蠢人对我的翻译挑错,而可笑地暴露出对俄国语言和文学的无知时,我就乐于反击了。

您能描述一下对美国的最初的反应吗?您是怎样开始用英语写作的?

在移居美国(1940年5月28日,在淡紫色的晨霭中抵达美国)的几年前,我就开始断断续续用英语写作了。在30年代后期,我住在德国和法国,将我的两部俄语作品译成了英语,还写了我的第一部纯英语小说,是关于塞巴斯蒂安·奈特的。随后,在美国,我完全停止了用母语写作,除了偶然写的一首诗,顺便说说,这首诗还意外地使我的俄语诗在紧凑和浓缩方面有所进步。我从俄语写作彻底转向了英语写作,这一转向是极为痛苦的——就像在爆炸中失去了七八根手指,要重新学习拿东西一样。我在1958年美国版《洛丽塔》的后记中描述了此书的写作过程。《洛丽塔》最初在巴黎出版,那时,其他地方的人都不要它,至今十年了——十年——时间爬得真慢!

说到《微暗的火》,虽然50年代后期我在纽约的伊萨卡就设想了赞巴拉传说的一些小玩意,但这部小说第一次真正让我怦然心动,它的微型结构相当完整地呈现出来,我匆匆记了下来——写在一本记事本上——那是1959年,我坐船从纽约去法国。书中国王,即赞巴拉的查尔斯探讨的那首美国长诗是我要啃的一块硬骨头。这首长诗的大部分是我在法国尼斯写的,那是冬天,我在“英国小路”散步或在附近的山区漫游。金波特的大部分评注是在这儿的蒙特勒皇家花园写的,这是我所知的最迷人、最启发灵感的花园之一。(9)我尤其喜欢园中那棵枝条下垂的雪松,树上犹如栖着一只毛发盖过眼睛的长毛狗。

您教文学的方法是什么?

我可以给你举些例子。当研究卡夫卡的著名小说时,我的学生必须确切地知道格里高尔变成了哪种昆虫(这是一种圆顶状的甲虫,不是马虎的译者所说的扁平的蟑螂),他们必须能够确切地描述萨姆沙住所的房间布局,门和家具的位置。他们必须知道《尤利西斯》中的都柏林地图。我相信具体的细节是很重要的;一般观念能够照顾自己。《尤利西斯》当然是一部非凡的艺术作品,也是一部不朽之作,尽管学术界的那些不学无术之徒将其变成一部象征或希腊神话的汇编。我曾经给一个学生C-或D+的分数,就因为他借用荷马的标题给它的章节命名,而不注意穿着棕色雨衣的男子的行踪。他甚至不知道这个穿棕色雨衣的男子是谁。哦,是的,让人们想方设法去把我比作乔伊斯吧,但是,对乔伊斯锦标赛来说,我的英语是一个弱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