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4/6页)

“你们这蜜月度得可够时髦的。”

他们都笑了。这时,装着杜松子酒的那个瓶子又被递了过来。

接下来的四个半小时,内尔一直在看那两对衣着光鲜的夫妇在她面前喝酒、打趣、调情、受伤、嬉笑、道歉、分开,然后再重归于好。她在看他们那年轻而不安的脸,她能看到他们脸上那层自信是如此之薄,当他们觉得没人注意自己的时候,那层自信便会轻易地脱落。蒂莉的丈夫偶尔会抬手指着陆地上的东西让大家看:两个拿着渔网的男孩,像布袋一样软塌塌地倒挂在树上的袋鼬,快速滑向自己的巢的鱼鹰,还有一只模仿他们船上马达声的红色鹦鹉。她尽量不去想那些正在掠过的村庄、凸起的屋舍和生火的灶坑,还有那些举着鱼叉在茅草丛中捕蛇的儿童。她正与所有那些失之交臂,她永远都不会再有机会去了解那些部落,去聆听那里的语言。她怕的是,此时他们正在驶离的这个部族正是她最该去考察的那一个,她本应该大显身手,将它不为人知的创造力公之于世。更何况那里的生活方式很可能刚好合乎她的心意。可她终归只是继续瞅着那几个西方人,瞅着芬,听他跟另外那几个男人唇枪舌剑。他在刨根问底地打听别人从事什么职业,可当人家回问他的时候,他又支支吾吾地拿话搪塞。一路上,他也过来找过她几次,可对她来说,他的到来无异于惩罚,因为他总是挖苦她几句,然后猛然起身而去。他来了这么四五趟,把他的沮丧全撒在了她头上。而且,他全然没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模式。因为是她提出要离开孟般亚的,所以他一直都在惩罚她,到现在都还没结束。

“你丈夫很帅,不是吗?”趁旁边没人,伊娃说,“他看着就是个挣大钱的。”

船速缓了下来。夕阳下,水面闪着鲑鱼般的粉色波光。他们到了。三个年轻的码头工身穿白裤蓝衫,戴着红帽,从安戈拉姆俱乐部里跑出来,把船系住。

“当心点儿,”明顿操着一口洋泾浜冲他们叫道,“Isi, isi。”

几名码头工之间相互讲着他们的部落语言,很像是泰维部落的语言。而对那些正在下船登岸的旅客,他们说的却是“晚上好”,用的是很清脆的英国口音。她真的很想知道他们有多了解英国。

“你今晚还好吗?”她问年纪最大的那个男孩。

“我很好,谢谢您,夫人。”他令她想起他们在阿纳帕部落拍摄过的一个孩子。很有自信,总在微笑。

“今天是平安夜,我听说。”

“是的,夫人。”

“那你们庆祝吗?”

“哦,是的,夫人。”

看来,传教士已经来过这儿了。

“那你想要些什么礼物呢?”她问第二大的那个孩子。

“渔网,夫人。”他本想像前面的大孩子一样答得简洁而不动声色,可他的话却直接蹦了出来,“就像我哥去年得到的那张一样。”

“他第一网下去就把我给捞上来了。”最小的那个大声嚷道。

三个孩子全笑了。他们的牙齿白得发亮。在孟般亚部落,像他们这么大的男孩,因为自然腐坏和经常打斗,牙齿都已经所剩无几了。即使还有几颗,也已经被他们嚼的槟榔染上了猩红的色斑。

年纪最大的男孩正要向内尔解释,芬从坡上叫她。看样子,另外两对已经上岸的白人夫妇正在看他们俩的笑话:瞧这女的,穿着一身脏兮兮的男式睡衣,只顾着跟几个土著搭腔,而她那个脸色憔悴、留着一把大胡子的澳大利亚男人,则一边拎着行李,一边在催他老婆快走。天知道他有没有大捞一笔。

她对那几个孩子说了声“圣诞快乐”。他们觉得很好玩,也纷纷回祝了她。如果可能,她倒真想和那几个孩子一起在码头蹲上一整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