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玄不改非(二十八)(第2/3页)

“唧。”

小兽显然很想跳出来站在自己的领地肩膀上,但被谭昭一指头戳回去了,算算征兵的日子也差不多了,他准备连夜赶回上虞。

这古代的夜晚入了夜,魑魅魍魉还是有的。

谭昭想了想,干脆奢侈了一把,在系统商城里租了自己最爱的出行工具热气球一枚,点着加速器往上虞走,如此倒是能把风狸放出来了。

“唧唧唧唧!”好高呀!

“嗯,就是黑咕隆咚的,没什么可看的。”

是真的黑,除了天上的星子,下头连点火光都没有。

“唧唧!”喜欢!

“你喜欢就好。”

如果虞韶在这里,恐怕又要概叹一人一兽居然莫名地脑电波同频了。

热气球的速度很快,毕竟是直线行进,不消半个时辰,就落在了上虞城外,谭昭趁着天黑猫进城里,总算是见到了火光。

“七哥,你回来了!”

祝英齐一脸惊喜地开口,他还以为入伍前,见不到七哥了呢。

“喏,答应了你的,还算是赶上了。”当然没赶上,谭昭也有另外的法子将东西送到。

枪用粗布包着,看不出什么,祝英齐当即又惊喜又感动,家人送的礼物,即便不如何,他也是要带在身边的。

“谢谢七哥!”

灯火掩映下,谭昭忍不住挑了挑眉:“不打开看看?”他最后,可还附了一道阵法上去,如果遇上超负荷的杀招,就会自动防御。

不过他现在灵力一般,这阵法是一次性的。

祝英齐立刻点了点头,拉开系着的绳子,一柄看着挺普通的枪立于人前,只是枪头锐利,颇有种势不可挡的感觉。

“考虑到你去从军,这枪身做得其貌不扬些,你要不喜欢,可以自己去改。”

祝英齐哪里不喜欢,他简直喜欢极了,当即就将手里的粗布一扔,于庭院中挥舞起来,越动,越觉得趁手。

好枪!

男人对武器的喜欢,就跟女人对饰品一样,天生骨子里的。

祝老爷从里头听到动静出来,就看到自家不成器的七儿子靠在一边的廊柱上,八儿子则挥舞着一柄银枪,熠熠生辉,一看就是好东西。

“亏你还记得你兄弟!”

“居然还知道回家!”

“瞧瞧你这样子,站都站不稳,像什么样子!”

来自老父亲的吐槽三连,谭昭摸了摸自己的膝盖,自觉有些疼,立刻岔开话题:“这枪我打了足足有七天七夜,饿得都瘦了,父亲,我饿了。”

“饿?怎么不饿死你算了!”

饿当然是饿不死的,祝夫人还没睡呢,怎么舍得儿子挨饿。

吃完饭,祝英齐已经不再舞枪了,不知从哪摸了块细软布,正搁灯下擦拭枪头呢。

“这枪可有名字?”

谭昭摇头:“它打出生到现在,还没满月呢,怎么可能有名字,你是它的主人,看着取呗。”

……这描述,可以,很七哥。

“这名字,可以七哥来取吗?”

谭昭复杂地看了人一眼:“你确定?”

祝英齐点了点头:“嗯,我想它也是这么想的。”

系统:哎,少年涉世未深啊。

谭昭想了想,一定要一雪前耻,他取名能力怎么了,不挺好的嘛,这枪的材料严格意义上是书圣爸爸送的,所以就叫它——

系统:书圣枪?

[恕我说句实话,你这取名烂得平平无奇。]

“饮冰,怎么样?”

十年饮冰,热血难凉,谭昭忽然就想起了这么一句话。

“好名字。”

这就是应下了。

第二日,祝英齐背负行囊远行,只一柄饮冰抢傍身,他告别亲人,犹带着热泪,毅然前行,奔赴自己人生的那场盛会。

其实祝老爷原本想强压着八子成了亲再走的,但最后还是没有成行,没的耽误人家女儿家。

“你这臭小子,你弟弟都比你有出息,听说连贺家的小儿子都上书院读书去了,你以后准备怎么着啊?我这张老脸啊,都让你给丢尽了。”祝老爷恨铁不成钢啊,这可是亲儿子,还能离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