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第3/3页)

王诠作揖行礼:“臣定不辱命。”

文官中,只见一个蓄着美胡须的中年男人上前一步,道:“臣参知政事赵靖,有事起奏。”

赵辅:“奏。”

“北直隶、南直隶的赋改一事,施行顺利,臣亲历当地,深有感触。但亲历其事后,臣发现,若是与盛京毗邻,想提升赋改效率,并不难。但若是推广全国,将赋改实行到江南,却有一大难题。臣有折子,想上呈给陛下一阅。”

大太监季福走下殿台,取了赵靖手里的折子。

赵辅拿了折子,打开看了看。他目光微动,过了片刻,露出惊讶好奇的神情。他望着赵靖,道:“赵卿与朕说说,何为‘赋契’?”

开平二十九年,九月初四,赵辅准参知政事赵靖,在北直隶、南直隶实行赋契改革。

“赋契”,也就是赋税契约。

王诠的赋改二十三条中,最为强调的就是一切政务在中间环节中的消耗。如此,赵靖就提出了“赋契”。赋契,是一张薄薄的纸。最底层的官员在这张纸上写上自己的名字,盖上官员印章,再一层层地向上申报。每一层的官员都签名、盖章,如此到了盛京时,中书省便知晓此地这一季度的赋税。

如此,再由中书省勤政殿下决策,如何分配这份赋税。等待决策下来后,这份赋税一部分留在当地取用,另一部分再送去上级,送去盛京。

这般行为大大减少了路途上的人力开支和银财消耗。

除此以外,一些嗅觉敏锐的官员已经从这张小小的赋契上,闻出了一丝与众不同的味道。

“赋税,这不就是以纸代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