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3/5页)

日子总在过去,成为一张张作废的卡片。失恋,是一团烟雨,心灵的一道陌生又熟悉的布景。

如果那山峦一样的房屋也是一道巨大的布景,那些窗口实际是一道布景上的一块块油彩,情况又有什么不同?是,或者不是,有什么不同呢对逻辑体操来说?那布景上的油彩抑或那楼壁上的窗口,对凝望来说以及对猜想来说有什么不同呢?对它们的猜想并不为过,并不见得比以往更愚蠢。

雨停了,走出房间,走到楼下,走出楼门。

楼群之中,月色降临。

楼很高,看不见月亮在哪儿,从高楼的影子判断月亮的存在。又是逻辑。从一面面楼墙上那光辉的宁静、均匀与辽阔判断,从影子的角度之一致上判断,月在东天。

因而舞台设计者掌握一些技术(最先进的科学技术),在人的视觉上造成(模仿)同样的效果,惟妙惟肖。舞台设计者并不出面,导演、美工、灯光师和音响师(上帝,造物主)并不出面。逻辑出面。

人都藏在哪儿?从理论上讲有千百万人,正共度这雨后凉爽的月夜。树丛中有虫鸣,不只一处,此起彼落。偶尔的人语。间断的顽童的笑闹,笑声朗朗……人都在哪儿?在哪儿,在干什么?婴儿啼哭。远处建筑工地上的哨子。什么地方一声急刹车,司机必是吓了一跳,有人嚷,嚷了好一会儿,渐渐安静下来。时隐时现地有一把萨克斯吹着,有一条沙哑的嗓子唱着,唱着远方或者唱着从前……为什么不相信这是录音师的作为呢?为什么这一切肯定不是导演、美工、灯光师和音响师的作为呢?

因为没有一排排椅子,没有帷幕,不见舞台。因为,伸出手就可以摸到路边的丁香和月季的枝叶,手指上获得凉凉的被称为夜露的东西所传达的概念。逻辑出面:这不是戏剧,这是真实的日子。逻辑出面:不是夜露,那还是白天的雨。逻辑继续出面:那封信或者那个电话,是真的。

是真的。因而是真的有千百万人正共度这雨后凉爽的月夜。

但真的,是指什么?“真的”二字,说的是什么?

一大片厚厚的乌云涌来,遮住了月亮。有一种观点,说“你到月亮的时候,月亮就不存在”。这似乎不合逻辑。那是。为你看见过它,人类早已发现了月亮,因而当它隐藏进乌云之时,逻辑告诉你它依然存在。它在乌云后面一如刚才,一如它平素的明朗、安详、盈亏反复在离我们363000至406000公里的地方走着它从古到今的路。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发现它呢?如果人类从未发现它呢我们怎么说?我们就会说它不存在。在人类发现冥王星之前,太阳系只有八颗行星,不存在第九颗。现在如果有人说太阳系有十颗行星,你就会告诉他说“错了先生,只有九颗,没有第十颗,”现在,不存在太阳系的第十颗行星,正如1930年以前不存在冥王星。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不存在”是指什么?是指“未发现”而已。因而未发现的,即是不存在的(否则,便无“不存在”可言),这道理其实多么简单。复杂的问题是:那个藏进乌云的月亮,真的是一如既往么?(失恋中的你和热恋着的你是同一个人么?)不,记忆中的那个月亮与藏在乌云中的那个月亮并不是同一个月亮,它已经变化,原来的那个已经死去,新生的这一个未被发现。更为复杂的问题是:什么是发现?仅仅是看到?是听说?是逻辑和猜想?那么什么是幻景呢?

再伸手到高处,摸摸夜合欢的叶子吧,摸摸它的树干,摸摸它的枝杈。叶子合拢着,枝干都是坚实的。那是真的。最能证明真实的是触觉(现代人有能力制造乱真的假象,立体音响。立体电影,还有全息摄影等等。全息摄影是真正的幻景,你能够穿过一堵墙,穿过一棵树或一个人;比如说你能够看到一张床真真确确近在咫尺但你不能摸到它,如果你扑向它你就会穿过它像个傻瓜一样扑倒在冰冷的地上如梦方醒。现代的科学技术能够做到这一点。)无它法,唯一能够证明那不是布景不是幻景的,是触觉。也许就是人们渴望接触,渴望亲吻、肌肤相依、抚摸、和渴望做爱的原因吧?渴望证明:那不是幻景,那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