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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华盛顿飞往伯明翰的一架班机上几乎一半的座位是空的。格雷厄姆拣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来,他旁边没有人。

他放下空姐发的不新鲜的三明治,把雅各比的案卷放在托盘桌上。在前半页他列出了雅各比和利兹家的共同点。

两对夫妇的年龄都是三十多岁,都有三个小孩——两男一女。爱德华·雅各比另外还有一个儿子,是前妻生的。全家遇害的时候他在外地上学。

两对夫妇都是大学毕业,家都住在环境幽雅的郊区,都有一栋两层小楼。利兹太太和雅各比太太的容貌都很迷人。两个家庭有些信用卡是相同的,订阅的杂志有一些也是相同的。

相似点就到此为止了。查尔斯·利兹是个税务律师,而爱德华·雅各比则是个工程师、冶金学家。利兹一家入的是长老教,而雅各比一家信奉天主教。利兹一家一直住在亚特兰大,而雅各比一家在伯明翰刚刚住了三个月,是从底特律搬过来的。

“随机”这个词在格雷厄姆脑海里像自来水一样频繁出现。“随机选择受害者”,“没有明显动机”——这是报纸上用的词,凶杀科调查分队办公室里的侦探们也因为愤怒和无助经常恶狠狠地说出这些字眼。

可“随机”并不准确。格雷厄姆知道大规模谋杀和系列杀人案的罪犯是不会随机选择受害者的。

杀害利兹和雅各比一家的这个人一定是看到了他们两家的什么东西,受到吸引后作了案。他也可能和他们很熟——如格雷厄姆所希望的那样——也可能根本不认识他们。但是格雷厄姆肯定凶犯一定在作案之前见过他们。他选择了他们因为他们身上有些东西和他有了沟通,而两位主妇是这种沟通的中心,然而是什么样的联系呢?

两次作案有一些不同点。

爱德华·雅各比被开枪打死时正下楼,手里拿着电筒——也许他被什么声音吵醒了。

雅各比太太和她的孩子们都是头部中弹,而利兹太太被打中腹部。两次作案用的枪都是九毫米口径自动手枪。在伤口中都发现有自制的消音用钢棉。弹壳上没有指纹。

那把刀只用来对付过查尔斯·利兹。普林斯博士认为那是一把很薄很锋利的刀,有可能是切片刀。

另外,进房间的方式也不同。雅各比家的阳台被撬开了,而利兹家则被用玻璃刀打开了厨房的门。

伯明翰案件的照片里没有像利兹家一样的大量血迹,不过卧室墙上距离地板大概二点五英尺的地方有血痕,所以罪犯在伯明翰作案时也安排了观众。伯明翰警方检查了尸体,搜寻了指纹,包括指甲,但什么也没有发现。死者已经在伯明翰下葬一个月了。在暑热天埋一个月,所有的指纹痕迹都会因尸体腐烂而辨别不清了,像利兹家那个小孩身上的一样。

在两个地点发现的都是同样的黄头发,同样的唾液类型,同样的精液。

格雷厄姆把两个家庭的成员生前照的有灿烂笑容的照片立着,靠在前面座椅的椅背上,在悬浮的机舱里静静地注视了许久。

什么东西会特别地吸引罪犯?格雷厄姆非常愿意相信两个家庭有某种共同点,希望他不久就能把它找出来,否则的话他只能等着查看下几个受害者的房子,来寻找“牙仙”给他留了什么线索。

格雷厄姆向在伯明翰的联邦调查局分部问清了方位,并且在电话里向当地警方报了到。他租的中级轿车的空调口把水汽吹到他的手和胳膊上。

他的第一站是在丹尼森街区的吉尔翰·若尔蒂的办公室。

吉尔翰,高高的个子,秃顶,急忙走过绿松石色的长绒地毯问候格雷厄姆。听到格雷厄姆表明来意,要雅各比家的房门钥匙时,他的笑容消失了。

“今天在那会有穿制服的警官出现吗?”他问道,把手放在头顶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