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未完的终止符(第2/2页)

3、她的共犯必须要认识水户大助,同时对于“荷马”的内部情形也有某种程度的预备知识。具备此两项条件,又能答应实行杀人行为之人物,并非轻易可找到。

4、水户大助在临死之前留下了“白色的乌鸦”之字眼,这是凶手打电话至“荷马”时,在电话里告诉水户的。虽然有可能是要说“白色的酒杯”而一时发音错误,但是,至少和那纸片上的“我也是那盲目之鸦”脱不了关联。这不就是暗示在“荷马”之内的那女人不单只是共犯,而是香代本身的心理证据?

“……”

“另外,香代更必须告诉对方自己杀死真木英介的事实,如果被对方拒绝,后果会如何呢?对方不可能一定会答应吧!她是很聪明的女人,不会下这么危险的赌注。”

“那么,你还是认为香代单独行凶?”

“嗯。”

3

三小时后,大川探长打电话来报知汤川香代的死讯!

“检察官先生,汤川香代死了。但是,发现一项重要的事实!”

“是野本刑事问出的?”

“不,香代被送往医院时已经昏迷不醒。死因是头部严重撞击引起脑内出血。”

“既然这样,会有什么发现?”

“她随身携带的东西。交通警察将车内所有物件全部送往医院,包括香代的手提包。野本调查手提包,结果发现一本记事本,里边写有剧团、传播公司、电视台、报社等的地址和电话号码,但是,栏外的空白部份却用铅笔写着一行字‘白夜,水户’,以及电话号码。”

“嗯。”

“白夜当然是‘白夜书院’,水户则为水户大助,电话号码则是‘白夜书院’的号码。用铅笔写,或许是打算事情过后就擦掉,可是,后来却忘了。”

“应该是这样。为了诱水户去‘荷马’咖啡屋,命案当天中午,她一定打了电话至‘白夜书院’。”

“真木英介的命案,应该是她单独行凶,现在嫌犯既死,只好结束侦查了。这是既遗憾却又不得已之事!”

“嗯。”检察官颔首。

“但是,水户大助的案子尚未结束。”大川接着说。“由于野本的发现,主犯可确定是汤川香代,现在她既然死了,侦查方向集中一点,就更容易了。”

“这怎么说?”

“找出共犯啊!香代的不在现场证明是事实,但,水户却被毒害,一定有人在他咖啡内下毒……”

“大川,”检察官叹口气,“你也认为有共犯?”

“当然啦!香代既无行凶机会,一定是有人帮忙下手了。而且,香代的母亲也可能知道内情,应该列为调查的对象,所以,调查开始进入一个新阶段了,我必须重新部署,今天就……”

搁回话筒,检察官茫然沉思。出现在“荷马”的“女人”绝对是汤川香代,但,这就必须揭穿其伪装的不在现场证明了!

现在,汤川香代已死,究竟案情就此结束呢?或许会出现新的端倪?

山岸书记官静静注视着如雕像般静止不动的检察官侧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