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第3/5页)

不过,这已经足够让这些人惊奇的了。

麻线制成的蚊帐,一夜之间风靡整个新城,那几个一开始被白春笙教导着怎么纺织做网格布和蚊帐的妇人一下子就吃香起来,谁家都想找她们请教怎么做蚊帐,尤其是那些从前居住在丛林里的土著,一到暖季就饱受蚊虫苦恼,现在,听说只需要一点点麻线,就能做出再也不怕蚊虫的蚊帐来,晚上睡觉也不怕蚊虫叮咬了,价格也很低廉,听说还是王妃特意为他们琢磨出来的。

可以说,从美味的菌菇酱到好看的房子,再到如今实用廉价的蚊帐,在土著们眼中,王妃的好感度绝对比王爷高出不止一点半点,虽然从所有权上来说,他们都是属于王爷的私人财产,可是,相比于经常冷着一张脸的王爷,还是王妃让人感觉更加亲近些。

而且王妃多好啊,知道他们喜欢吃小菌子,便命人做了美味的菌子酱,一年四季都能吃到菌子,只需要给王府的那个什么“公共设施工程”做些活计,每天就能得到满满一罐子菌菇酱,省着点,足够全家人吃半个月的。知道他们一到暖季就饱受蚊虫滋扰,便想出了蚊帐这种好东西,所用的材料也是野外随处可得的麻线,王妃简直就是上天赐给他们的、神明的化身!

整个新城的老百姓都在忙着去野外采伐野麻获取麻线,好尽快给自己家添置几顶麻布蚊帐,王府内,白家两位爹爹也亲自取出了纺机,预备用柔软透气的鲛丝,给娇弱的小河蚌制一顶轻薄透气防蚊虫的鲛丝蚊帐。

“这也太奢侈了吧?算了,你们高兴就好。”见两位爹爹兴致勃勃地取了价值连城的鲛丝,给自家小河蚌制作蚊帐,白春笙黑线半晌,心里不由自主地涌上了淡淡的嫉妒,富n代什么的,最讨厌了!

这厮早已忘了,曾几何时,他也是大多数人羡慕嫉妒恨的拆二代,还好意思嫉妒他儿子?

儿子有人管,白春笙见自己插不上手,索性便去外面找了几个闲着的,一起拿麻线赶制了十几顶蚊帐出来,又将这蚊帐的用料、具体做法写在信里,连带着新做出来的山寨蚊香和止痒药膏一起,命人送去竹城给王鲲风他们。

没多久就收到了他家猫爷的回信,和家信一起送来的,还有一篓子树莓一样的小野果子,猫爷在信中说,这种红果子是竹城那边的特产,那植物浑身带刺,生长在竹林附近的山道两侧,每年只有暖季的第三个月才有这种果子可以吃。

白春笙上辈子就非常喜欢吃树莓,只可惜随着山里环境的破坏,这种野果野生的已经很难找到了,还是后来有人见这种野果很有市场,专门租了山地种这种树莓,卖得也不便宜,一斤差不多要七八十块钱,也就是他不差钱,才能在树莓成熟的那段时间天天吃。

现在,看到这熟悉的小果子,白春笙的口水一下子就忍不住了。

树莓可以采摘的时间非常短,过了季节就烂成水不能吃了,想到这里,吃货哪里还能坐得住?再说了,他也许久没有看到自家猫爷了,正好,趁着这几日稍微有些空闲,带着儿子去竹城探亲去!

白家两位爹爹正在忙着给外孙做蚊帐呢,蚊帐还没做好,就听到儿子说要把外孙带去竹城探亲,想了想有些舍不得,也担心他们夫夫俩照顾不好孩子,干脆全家人一起行动,都去竹城探亲去!

新城距离竹城,坐马车也要大半天的时间,好在这个季节温度不是很高,他们一路上又经常给小河蚌的豪华育儿箱换水,小家伙倒也没怎么吃苦头,便到了竹城,城外,接到消息的猫爷亲自带着人前来迎接。

小半个月没见着媳妇了,他也想念得紧,恨不得立刻将媳妇抱到怀里,只可惜两位爹爹和小舅子他们都在,一时间倒也抹不开脸面,便伸出头去看箱子里的小河蚌,半个月不见,这小子好像又长大了一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