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第3/5页)

本以为鲜鱼羹就已经足够美味了,没想到蘸了酱汁的鱼脍又是另外一种独特的口感。红箩鱼的鱼肉比白春笙上辈子吃的三文鱼还要鲜嫩弹牙,小小一碟鱼脍,没一会儿就被吃得一点不剩。

猫大爷有些不好意思地踩了踩爪子,方才那鱼脍太过美味,他竟然忘了让自家河蚌也尝尝了。

“好吃吧?可惜我还在喝药,不能吃这样的寒凉之物,等我身子好些了,到时候再让人多抓些红箩鱼回来尝尝好了。”白春笙看出了自家猫爷的不自在,不由出声安慰道。

“这里还有些揪面片,你们要不要再吃些?”一锅鱼羹外加一碟鱼脍、四条烤鱼,看着多,其实也并没有多少,白春笙特意多做了些揪面片,出门在外,做手擀面不方便,只能揉了一块面团,做了最简单的揪面片,炖好的半只野鸡捞出来,拆成鸡丝,等到鸡汤里的揪面片煮熟了之后,再加鸡丝加入进去,撒些切碎的青菜进去,便是简单又美味的鸡汤面片了。

闻着野鸡汤鲜美醇厚的香味,两只猫不由自主地点了点毛绒绒的大脑袋。

如此这般,一路走一路吃,足足走了十日,才抵达临江城,这里也是距离皇城最大的一个城池。

王鲲风决定在这里修整两日再出发。一来可以带他家河蚌逛一逛这繁华的临江城,二来,本地特产的水晶虾正是上市的时候,来都来了,自然要饱一饱口福。

临江城乃是拱卫皇城的四大城池中,占地面积最大、人口最多、产出河鲜也最多的大城,因靠近本朝最为宽阔绵长的青练江,每年各地进贡的数不清的鲜鱼都会从这里上岸,转快马从官道运送入京,因此,和皇城相比,反倒是临江城可以吃到更多进贡的鱼虾蟹贝。

王鲲风他们一行进了城之后,也没有去驿站,而是找了一处靠近码头的客栈,包下了一个小院子,让其他人留下收拾东西,他则带上白春笙一起,去码头附近觅食去了。

三郎眼巴巴地看着大哥带着大嫂出去开小灶去了,有心想跟着,又怕大哥生气,犹豫间便错过了尾随的最佳时机,只能蔫头耷脑地回自己房间歇着去了,反正,就算大哥忘记了,大嫂回来的时候,肯定会给自己带些鲜鱼的。

临江城的码头占地面积十分大,非常的气派,即便已经过了早市的时间,人也非常多,不但有许多摆摊卖鱼的,还有许多开食铺的,做的吃食也比他们小镇更加的精致多样。

白春笙一路走来,真是大开眼界,第一次感觉到这里真的和他曾经生活的那个时空不一样了。

“水晶虾!刚捕捞上岸的水晶虾!一百三十个铜板一斤,最后两筐!卖完就没了啊!”路边有两个鱼贩卖力吆喝起来。

“这也太贵了吧?”精打细算会过日子的白掌柜听到这报价便皱眉道。

“不算贵了,这样个头的水晶虾,快马运到皇城去,要三两银子一斤呢~” 王鲲风仿佛对各地的鱼虾价格都很熟悉,拉着他便挤到那鱼贩子面前,要了一筐水晶虾。

那水晶虾果真虾如其名,整个虾都是透明状的,透过虾背都能看到下面的虾足,大约是耐寒的品种,这样寒冷的天气里,这虾子还依然是活的,实在难得!光是看这卖相就值这个价格了。

买完水晶虾之后,王鲲风又带着白春笙一路逛过去,买了两篓子鸽子蛋大小的贝类,一条足有半人长的青背大鱼,又买了一种只有小拇指大小的小鱼,本地唤做针头米的,看着倒是很像白春笙上辈子做火焙鱼用那种俗称“麻嫩子”的小鱼。

看到路边有贫家子赤着脚摆摊卖些野地里挖的野葱野蒜之类的,白春笙掏出一串铜板将这些全买了,看到自家河蚌花钱买了一堆野草,猫大爷有些不解,不过,既然是陪夫郎出来玩的,自然是夫郎开心了这银子花得才算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