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7页)

“吉恩【注】!”她的朋友一把将咖啡杯扔到街上,冲上前来,“怎么回事?有人找麻烦?”

【注】:吉恩是吉纳瓦的昵称。

“那个人……”吉纳瓦上气不接下气,觉得胃里在翻腾,“里面有个男人,他攻击我。”

“哦,妈的!”拉基莎【注】向四周看看,“他在哪儿?”

【注】:基莎是拉基莎的昵称。

“我不知道,刚才还在我后面。”

“镇定一点,姑娘,你不会有事的。我们快离开这里。快,一起跑!”这个身材高大的女孩开始慢跑起来。她在学校里,每一节体育课都逃课,而且烟龄长达两年,此刻气喘吁吁、手臂在身体两侧摆动着,全力奔跑。

但吉纳瓦跑了半个街区就慢了下来。接着她停下来,说:“等一等,基莎。”

“吉恩,你要干什么?”

惊恐已经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另一种感觉。

“快点,姑娘,”拉基莎喘着气说,“快跟上来。”

吉纳瓦·塞特尔下定了决心。愤怒取代了恐惧。她想:绝不能放过这个混蛋。她转过身,上上下下地看着街道。最后她看到了她要找的东西,就在她才刚刚逃离的那个巷口。她往那个方向冲了回去。

在离非洲裔美国人博物馆一个街区的地方,汤普森·博伊德在拥挤的高峰人流中停下小跑的脚步。无论从什么角度看,汤普森都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中等长度的棕色头发、中等体重、普通的面貌、中等体格(在狱中人称“凡人乔”)。人们常常会忽略他的存在。

但是,除非是赶公共汽车、出租车或火车,否则一个男人在中城区奔跑还是会引起人的注意的。所以他放慢脚步,一派悠闲的样子。很快,他的身影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没有人注意到他。

在第六大道和第五十三大道交会口等红绿灯时,他想了一下,然后做出了决定。他脱下雨衣,将它搭在手臂上,确保自己可以随时掏出武器。接着他转过身,开始向博物馆走去。

汤普森是个一切都按照着书本行事的手艺人,他现在的举动——回到刚才攻击未遂的现场——并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毫无疑问,警察会很快赶来,而且数量应该不少。

不过他经历过这样的场面,当到处都是警察时,人们会因为放松警惕而导致疏忽。这时你可以比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他们。这个中等个子的男人不紧不慢地穿过人群,朝博物馆方向走去,现在他只是一个普通的行人。“凡人乔”要开始工作了。

简直是一个奇迹。

在脑袋里或身体某处,当一个刺激产生时,不论是心智还是身体上的刺激——我想要拿起玻璃杯;我必须扔掉烫手的热锅——都会造成一个神经脉冲,沿着全身的神经细胞膜传导。与大多数人想象的不同,这种神经脉冲不是电流,而是当神经细胞的表面迅速从正极转变为负极时所产生的波动。神经脉冲不会有强度的变化——只有存在,或不存在——而且速度很快,每小时二百五十英里。

神经脉冲到达目的地——肌肉、腺体及器官——之后,那里产生回应,于是我们的心脏跳动、肺叶充气,我们的身体可以跳舞,双手可以种花、写情书、驾驶飞船。

一个奇迹。

除非,某个地方出了差错。比如说,你是犯罪现场鉴定小组的组长,在地铁的一处建筑工地勘察凶案现场时,一根橡木横梁从上方掉落,砸在你的脖子上,并压碎了第四节颈椎——从头盖骨底部往下数的第四块骨头。就如同林肯·莱姆几年前所经历的一样。

如果发生了这种事,那么一切就都完了。

即使重击没有当场砸断脊髓,流经的血液所造成的压力也会将它们压碎,或使它们得不到所需的养分。而毁灭性原因是,当神经细胞死亡时——基于某些不明原因——会释放出一种有毒的氨基酸,杀死更多的神经细胞。最后,即使病人活了下来,结疤的组织也会充满神经周围的空间,用一个形象的比喻来说,就是像坟墓中的泥土一样。因为脑部和脊髓的神经细胞与身体其他部位的神经细胞不同,它们是无法再生的。一旦死亡,就永远麻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