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同归(第3/4页)

本来十月份这种天,一大早都会很快热起来,但今天这日子掐得极好,既不会大热,也不会闷热,温温凉凉的,颇有几分舒爽,更何况风也大,吹得人心里舒坦。

陆怔在花店订了一大束的马蹄莲与百合花,也没让管家接手,就那么抱在怀里,往墓园走。

这时候常清和陆怔都没有什么心情说话。

张妈絮絮地说:“这墓园位置好,有风水,这次急,没准备好,下次给他扎个大别墅烧过去,好叫陆先生住得舒坦一点。”

老人家对这种事到底比年轻人看得开些,又或者有着迷信的期许在里头,开始关心陆轩在那边过的好不好了。

“白花不好,黄、菊才好,那边听说没什么颜色,要这样亮堂的花色点缀,才叫人心情好。”

这样的说法冲淡了陆怔心底的情绪,他眯着眼睛,低声说:“下次带黄、菊,再烧衣服过去。”

说话间,众人来到了陆轩墓前,墓碑上的陆轩是18岁时候的照片,眉眼弯弯,还带着温柔的笑意。

陆怔选照片的时候,特意选了这张,张妈也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拍的,她那时候并不会那么生疏又尊敬地喊他陆先生,而是叫阿轩,他这样的温柔笑脸张妈感觉都好久没有见过了,这次看有些怀念,又有些说不出的伤感。

陆怔将花放在墓碑下面,一点点地将墓周围石缝里钻出来的杂草拔掉,又拿出抹布擦了擦墓碑上面的灰尘。

陆怔有许多话想和陆轩说,到面前了,又觉得好像什么都不必说。

常清低眉顺眼地摆祭品,都是陆轩爱吃的,随后插上香,白烟缭绕间,他抬眼看了一眼陆轩的照片,他那鲜活生动的脸仿佛还是昨日的景象。

陆轩永远停留在他最年轻的时候,被留下的他们生活却还在继续,也许一天接着一天过去,他们会逐渐淡忘他,但至少每次来见他,为他扫墓的那一刻,他的模样会重新在所有人心底活起来。

他已经不会再变了,停留在最美好的时光,所有人对他的记忆也会越发美好,就像一个美梦。

常清和陆怔此刻都绷住了,没有流泪,只有平平淡淡地祭拜完陆轩,然后一块儿回去。

路上,陆怔又说起了让常清去念书的事情,“你还年轻,不如回去学校,重新感受一下学校生活。”

张妈对这个也保持了赞同的态度,“小常,你才二十出头,别人和你这个岁数都在念书呢。”

常清总将张妈唤他的“小常”听成了“小肠”,前几次都忘了说,这次有机会,他便想叫张妈改口:“张妈,你以后……叫我清清吧。”

张妈“诶”了一声,“清清啊,也行,清清比小常好听。”

常清抿唇淡淡地笑了一下,扭头看陆怔,“你送人上学真送上瘾了?”

陆怔看了他一眼,“我是为您好。”

常清说:“您真心善,还闲。”

陆怔:“……”

常清说:“你不用管我,我现在上着班,也挺舒服的,天星福利好,我前几天拿到工资了。”

陆怔问:“多少?”

常清说:“六千。”

陆怔没有笑他,而是颇认真地点头,“不错,我的工资也不过两万,你快赶上我了。”

常清心说,还没你忙,他天天打游戏都不带停的,段位都已经超级王牌了。

又想,陆怔请来的那乔振然,怕是个混日子了,没什么本事。

想归想,他没说出来,而是对陆怔淡淡地笑了笑。

作者有话要说:我下章就V啦,推一下自己的预收,感兴趣的务必收藏嗷!《在豪门被迫女装给傻子当媳妇[穿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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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愿穿书了,穿成了一本**里的十八线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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