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篇 秘轿案 第四章 小过

天下之事,有时当过,而不可过甚,故为小过。

——程颐《伊川易传》

丁鹿已忘了自己从何时变作这般形状。

初进宫时,他事事都怕,夜夜偷哭。他被分派到龙图阁做杂役,管领他的是个贴祗候内品,虽只是第十一阶最低微官阶,却异常凶恶,将他们几个小黄门的月钱尽都扣在自家手里,平日饭食里齐整些的鱼肉,也都先行拣尽。略不顺意,便是一顿竹条。夜里不愿下炕溲溺,吩咐他们几个每日轮流,半夜一唤,便得立即立到炕边,张着嘴,溲在他们嘴中,不许吐掉,全都得咽下。

丁鹿被磋磨了三年,实在熬不住,无意间发觉那贴祗候内品偷窃阁中图书,私带出宫换钱。有天,他见那恶徒又趁人不备,偷偷溜进阁中。他忙跑去报给了阁中监官。监官率人去看时,那恶徒刚从阁中出来,怀里藏了一卷楷书之祖钟繇墨迹。那恶徒迅即被革了职,杖了八十,罚去牢城营做苦工。

丁鹿不但得了安宁,更被赏了一壶酒、一碗羊肉。那年丁鹿十三岁,从未吃过酒。他得了赏,不愿分给其他同伴,自家躲到宿房里,咧嘴笑着,饱吃了一顿,醉得又哭又叫,唤了一夜的娘。

自那以后,但凡受了欺辱,他都悄悄留意,只要瞅见仇人短处,便去偷报给上司。这宫里,几乎处处都有欺辱,他也便时时窥伺查探,渐渐将一双眼练得极其敏锐。当然,有时难免瞅错眼,或是瞅见的短并非要害,反倒招来监官斥责、仇家报复。为此,他也几回被毒打、陷害,甚而险些送命。

从中他渐渐摸寻出三条戒律:一、小仇须忍,大仇才报;二、寻到的短处一定得是要害;三、不能举报给上司,要举报给仇家的仇家。

于是,他不但窥伺仇家要害,更留意仇家与何人结怨。如此一来,不但每回都能得手,且无须担忧隐情外泄,还能得些谢赏。

由此他又悟出一条道理,大仇固然该报,但何必把心思全放在报仇上,那些仇敌之间,个个都在寻对方短处。市井那些牙人在买卖间两头生利谋钱,我何不拿这些短处去谋福?

生出这心思后,他不再仅刺探仇家短处,更开始环窥身边所有人。只要瞅见某条短处,便去寻这人仇家。若是低微之人,便谋些钱物;若是高阶官长,便去讨好邀宠。有那三条戒律护身,二十多年来,竟一路安然,升到第六阶黄门之位,更被差遣到造作所,管办一些营造事务,其间多有油水可揩。有了这职位,又有了银钱,事事行办起来,便越发称手。

这几年,他却渐渐发觉,登得越高便越难,升进也越来越慢。高处之人,哪个不是深机熟算、能藏善匿?不但极难探出短处,且并非只有他一人在四处刺探。尤其是行到这半高不低之处,越往上职缺便越少,人人都拼力争竞,如同鸡犬争食,既得讨好饲主,又得挤开争者。这一上一下,略有松懈,便被人踩到脚底。

他原本领到一项艮岳营造差事,只因督造御烛时,克扣得略多了些,被那蜡商密告给自己一个同阶对头。他虽及时将钱退还回去,那艮岳差事却也被对头抢去。如今这宫中,哪里还有及得上艮岳营造的美差?为此,他暗自恨骂了许久,却也再不敢大意,渐渐由攻转守,自保为先。

最叫他怅恨的是,在这宫中,人如藤蔓,若无攀附,哪里能立得起?攀上大树登云霄,附到小枝沾雨露,无攀无附烂泥涂。

那些得显贵的,第一等亲近皇帝,第二等巴附后妃,第三等倚靠中贵。丁鹿却只算第四等,不但无缘得近梁师成、童贯、杨戬这三位极尊,连李彦、贾详、何诉、蓝从熙等几位高阶宠宦,都到不得近前。只望得着自己近前上司,因而只能一阶一阶慢慢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