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篇 焦尸案 第四章 归妹

归妹,女之方盛者也。

凡物之有敝者,必自其方盛而虑之;迨其衰,则无及矣。

——苏轼《东坡易传》

段孔目站在府衙外,展开焦尸手中攥的绢带一看,顿时失色。

那绢带有两条,一短一长,都写了字,却都剪得只剩一截。他先看的是短的那条,上头留了七个字:邓七案证人为王。

递过绢条的那推级在一旁说:“长的这条,一个整字都没有。短的这条,好歹还有半句话,瞧这话,邓七案的证人似乎姓王?那焦尸如何知道的?他究竟是什么人?难道是被人灭口?”

段孔目盯着那个“王”字,却略松了口气。他又拿过长的那条,上头的字全都被剪去大半,不过他还是一眼认出了那个“田”,他心里又一惊,顿时想起一个人——王豪的管家孙田。他忙又细看,“田”字下头似乎是个“与”,紧跟着那个字只剩三短横,难道是“王”?后头还有个“勺”字,是“约”?才松的那口气顿时又提紧了。凶手难道是老孙?

他一抬眼,见勾押王奇从佥厅走了出来,猛然想起那桩旧事,忙吩咐那推级:“你拿这条去问问那王勾押,他最善认字。”推级忙拿了长的那条绢带,快步赶过去唤住王勾押。段孔目则站在这边,远远盯着。王勾押看过那绢带后,果然有些惊慌。他一眼瞧见,心里顿时一沉,长绢带上恐怕真是老孙和王勾押立的约书。他们立的什么约?望着王勾押转身离开,脚步有些慌急,他越发起疑,忙将差事交托给那推级,不由得跟了上去。

段孔目是去年才新升的孔目,一司吏人中,算是立到了顶上。他体格健拔,样貌俊朗,今年只有三十二岁。其他人不到四五十岁,哪里能到这地步?他能升得如此快,固然是由于家中广有田产,又娶到了衙吏之长——都孔目之女;但他自家行事之果敢,也是其他吏人远远不及。

他父亲也是衙前老吏,任开拆官一职,掌管府中文书,于这吏职有些厌倦,期望儿子能读书应举。他也有此志向,又偏好刑律,便习学律学,投考明法科。大宋科考分三类,进士、明经及诸科。进士是正道,明经其次,诸科最下。诸科中明法科更受冷落。王安石变法后,首重实务,进士考试中加了律令大义,明法科也改作新科明法,比先前侧重了许多,主考律令、《刑统》及断案。由于朝廷严禁私印律书、私相授受,常人难得学到律学,他却生在衙吏之家,自小便惯习。

只是,连考两回,他都没考中,便愤而弃考,心想:便是考中,也及不上那些进士,不过做个低等官员。我既然爱刑律,不如便在这应天府推司做个吏人,一来惯习风俗人情,二来不似官员,去他乡任职,长受吏人遮瞒。于是他便投名应募到应天府推司。

一般吏人最擅一个“拖”字:人情要拖扯,公事要拖延,钱物要拖欠。他处事却快刀一般,不去人情中缠陷,也不贪求小利小惠,又精通律学、颇具智谋,因此,几年间迅即从院虞候升至勾押。去年,新知州上任,应天府出了一桩命案,被他迅即侦破。新知州大为赏识,立即将他升为观察孔目。

到年底,新知州唤了他去,说:“我欲荐举王小槐到御前,那小猢狲却毫不领情。我听得你们两家是故交,你去替我劝说劝说。”段孔目听了,大为为难。他父亲与王豪的确相熟,他也见过王小槐,早已领教过那顽劣脾性。如今王豪已亡故,何人能劝得了那小猴子?但知州之命,哪里敢推辞?他只得恭声领命。

回到家,他与父亲商议,父亲说:“恐怕只有一个人能劝说王小槐——管家老孙。老孙好说话,我去替你说。”

第二天,他父亲回来摇头说:“不成,老孙不舍得劝那孩子,说小小年纪便去那富贵险恶之地,加上那脾性,哪里能得好?小猴子听见我们说话,跑进来,险些用弹弓射我一栗子。这事看来行不得,你还是去好生回禀给知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