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篇 焦尸案 第二章 艮

艮者,止也。人之所以不能安其止者,动于欲也。

欲牵于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

——程颐《伊川易传》

李洞庭那柄斧子是陈豹子拿走的。

那天在府衙前,司理参军带了仵作、衙吏查验那具焦尸,陈豹子便是其中之一。他忙着驱喝四周围挤人群,并没有留意焦尸脚边那根橘子枝。李洞庭挤出人群,一脚踩住那枝子,他才一眼发觉。他冷眼暗瞧着李洞庭用脚将那枝子蹭挪出去,而后捡起来飞快离开。他无法立即去追,只能耐住性,等尸首查验完,司理参军命两个衙吏将尸首搬到停尸房里,众人都散后,他才快步去追李洞庭。

陈豹子原名陈忠,今年二十七岁,是应天府一个院虞候。院虞候这职名听着如王侯一般,其实只是个下等吏人,做些讼狱杂事,如追捕、缉拿、押送犯人。差事极苦,职钱却极少,只勉强够活。

他爹是狱中看管囚犯的一名节级。别的节级、狱子全仗勒掯囚犯,时常得些钱物,好养活妻儿。他爹却有些愚懦,一辈子信了那句“公门之内好修行”,从不敢欺凌囚犯,因而被人笑作糍粑。

陈豹子从小听人这样嘲他爹,心里极愤郁。他爹常教他行善,他却丝毫看不见善有何用。他生来有些体弱,巷子里那些孩童都叫他小糍粑,常常欺负他,他也不敢争执。他爹见了,也只将他唤回家,教他忍让。他娘也极和善,见他在外头挨了打,只叹着气、抹着泪,劝他以后躲着些。

有一回,隔壁一个孩童用竹条抽他,抽得满脸血印。他娘见到,再忍不得,过去揪住那孩童,连抽了几巴掌。那孩童的娘赶出来,气汹汹和他娘厮闹,并将他一脚踢滚到墙根。他娘口里说不出话,奔到院里抓了把柴刀,红着眼要去砍那母子,那母子才怕起来,被众人劝回了家,关起门躲了起来。自那以后,那些孩童再不敢招惹他。他也由此学会了一个字:狠。

自从心里生出一股狠劲儿,竟让他生出许多精气,体格虽仍干瘦,却越来越有气力,原先跑几十步便喘不过气来,那之后却越跑越快,几条巷子的孩童都赶不上他,因此得了“陈豹子”这个诨名。

他原本是继父职去做狱子,应天府推司一个推级和他爹相熟,见他腿脚快,便将他调拨到自己手底下,做了个院虞候。他极爱这个职务,每逢追缉嫌犯,总是奔在头一个。府里给他们配了刀,他却嫌那刀太短,近身时才用得到。他自家去铁匠铺里打了一柄小斧头,只有半尺多长,半斤来重。追捕嫌犯时,别在腰间,快追到时,便抽出那小斧头,朝嫌犯后腿甩去。练得久了,一投便中,迅即将嫌犯击倒在地。

除了父母,其他人他一概不留情,尤其那些罪犯,在他眼中,只如鸡犬着了瘟病。他缉捕的不少囚犯其实是被冤系狱,他却丝毫不愿去想其间是非,对错与他无干,他只是奉命缉捕,因此,身旁人都有些怕他,不敢与他对视。他也从来没有算得上朋友之人。有时也难免孤寂,但他想:人生于世,独自来,孤身去,旁人不过是途中暂遇,转眼即别,何必信靠?又哪里久靠得住?

有回,他押解一个囚犯去湖北,天晚误了宿处,夜里穿过一处山岭,竟有头狼追咬过来。他抡动那柄短斧,与那头狼拼死搏斗,身上被咬了十几口,那狼也被他砍伤在地,动弹不得。他挥起斧头要砍死那狼时,月光下,见那狼一动不动直盯着他,一双眼幽蓝冷狠,毫无惧意。他顿时呆住,似乎看到了自己,再下不去手,便舍了那狼,带着囚犯继续赶路。那是他唯一一次留情。

他不知道,是不是正因为自己这狠,才被安排了那差事。去年腊月末,推司那推级寻见他,将他唤到一处酒楼,选了楼上一间僻静阁子,要了些酒菜。他虽是这推级选调来推司,这几年也颇受重用,但与这推级从无私下过往。他有些纳闷,却不愿多问。那推级命他吃了两杯酒,才慢慢说:“赵孔目派了那个承符李洞庭去办一桩事,你晓不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