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兽

在一个遥远的国家里有一只凶猛的野兽,它住在狭长的山谷中。山谷异常险峻,每次只能容得一个人通过。而凶猛的野兽却常常钻出山谷,奸淫掳掠,为非作歹,依傍在山谷旁的居民深受其扰。

为了消除这个祸患,人们自发地举行竞技,凡年满十八岁的公民不论男女都可以参加。竞技选拔出一名最强壮最有智慧的人同野兽决斗。这个人十八般武艺样样俱全。无所不能。

每次人们都抱着必胜的信心,然而每次与野兽决斗的竞技者都没有再回来,好奇而胆大的人前去打探,却连竞技者们的尸骨都没能找到。人们说他们是被野兽吃掉的,野兽的嘴有一个山洞那么大,野兽的爪子有一把宝剑那么锋利。

一年、两年、三年,参加竞技的人越来越少,而野兽的行径却越来越张狂,终于,它向人们提出了进贡的要求: 除了粮食、美酒,每年还要一对少男少女。为求平安,隐忍的人们只好答应下来。

每年月圆之夜,所有刚好成年的人都要被集中在一起抽签,抽签抽出一名少年和一名少女,他们将被当作贡品送往野兽的住处。和那些勇士一样,他们被寄予了保护大家平安的希望,他们中的大多数也怀着奉献和牺牲的精神。不过也有例外。比如最新被抽到的那个女孩儿,她率先想到的不是奉献而是逃跑。她不想被野兽的爪子撕碎,不想成为野兽的盘中之物。

真是见鬼,谁想成为野兽的盘中之物呢?

所以,趁着大家不注意,在一个夜里,她逃走了。她逃到了国境边上,随身带的干粮吃光了。到处贴着她的通缉令。

人类是这世上最奇怪的生物,同为弱者,对弱者下手却总是格外有力。

她逃不动了就躺在地上,过往的行人发现了她。

“这不就是逃跑的贡品女孩儿吗?”

“不,不!”她喊着。

可认出她的人却越来越多。

可怜的女孩儿最终又被送回到了野兽居住的村庄。

为了活命,她偷偷给自己弄来了一把匕首。既然不想白白牺牲,也许可以试着搏斗一下。村民们怀着沉痛却又如释重负的心情,将贡品女孩儿送到了山谷。女孩儿把匕首藏在身上,她想好了,野兽将她一口吞下的时候,她就用匕首扎进它的心脏。

野兽的嘴的确有山洞那么大,野兽的爪子的确和宝剑一样锋利。野兽一口吞下了男孩儿,待要吞下女孩儿的时候,她将匕首插进了它的心脏。女孩儿的动作如此迅速,野兽甚至都没感觉到疼痛,就化成一阵风消失在空中。

原来野兽是没有尸骨的。

少女欣喜极了,她想告诉人们这个喜讯,可经过方才的搏斗,腹中有些饥饿,体力有些不支。

山谷里四处盛放着的美酒和佳肴引起了她的注意。

为什么不吃一点儿再走?

她嗅着美酒的味道吃将起来。

这些美酒从全国各地搜罗而来,用最好的粮食,由最有经验的酿酒师酿制。她从没喝过这么香甜的酒,吃过那么鲜美的食物。

她吃啊吃啊,吃饱喝足,很快就睡着了。

在梦里,她露出了甜蜜的笑容,她想,原来做个野兽是这样美的差使!

这样想着,她的身上竟一点一点地长出了野兽的鳞片,手和脚一点一点地变成了野兽的爪子,嘴巴一点一点地长出了野兽的獠牙。

她睡了整整一夜,第二天清晨醒来,已经丝毫认不出自己。镜子里丑陋的形象令她十分恐慌,她丢下美酒佳肴迅速朝山下跑去。

沿途的小鸟们排成两排,森林之王匍匐在她的脚下,原本要走上一天的路,一抬脚就跨过了一半。随便呼喊一声,天地震动。

她不再矮小,不再瘦弱。她问山神水怪自己现在的模样是不是十分可憎,山神水怪一起回答:“不,您雄姿英发,貌若天仙,有着无与伦比的气度。”